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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高新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5-06-30 14:55 来源:高新区管委会 作者: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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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新余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决策部署,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目标,补短板、强弱项、创示范,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高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高新区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1.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区已经建立领导干部学法长效机制,制定高新区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党政联席会议分别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今年以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全区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3场次。

2.科学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议,并制定了《高新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3.扎实开展法治建设督察督办。认真开展市委依法治市办2023年年度法治建设实地督察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项法治督察工作,对照问题清单进行专项排查和整改提高,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省、市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通知》,组织开展年度集中述法工作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纳入领导干部年底考核。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区政务服务大厅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审批服务模式;大力推行“网上办理”,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平均办事时限压缩95%以上。

2.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投入二十余万元购买“法治通”,完成了区、镇(办)、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公共法律智能服务终端全覆盖。高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群众各类法律咨询3126件,满意率达99.9%。通过联合开展“进园入企”、“法企对接”、“法治体检”、法治讲座等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55人次,解答企业各类法律问题咨询共计220余次,提出合同审查修改意见或建议70余份,增强企业法治意识、防范化解企业风险。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动态清理规范性文件,做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将镇(办)人民政府、没有明确审核机构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严格做好文件起草、讨论、审查、发布等各环节工作,合法性审查率100%。截至目前,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94件。

(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议等程序。重大复杂和专业性较强的事项,邀请专家参与讨论、决策。政府法律顾问对上会议题、制定的文件、合同等等,从法律层面仔细研究、认真分析决策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五)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的批示精神,高位推动,有序推进,印发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实现了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了镇(办)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2.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在执法人员资格审查上,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定申领执法证人员资格,严把入口关,及时审核注销调离执法岗位等人员证件。目前,全区持有执法证人员12人。举办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1期。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全区共有镇(办)调解组织3个,村级调解组织58个,区级调解组织1个,配备了6名专职调解员。2023年,我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矛盾纠纷1890件,调解成功1890件,调解成功率为100%,为社会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2.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一是着力提升全民法治素质。制定全区“八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社区矫正法、法律援助法、12.4宪法宣传周等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2场次,散发法治宣传资料十万余份。二是持续推进“三个一”工程。全区共选派46名公检法司人员担任村法律顾问,配备村组调解员202名,遴选法律明白人15155名;严把准入关,将“两委干部”、党员、退伍军人、网格员等优先纳入培养对象,培养“法律明白人”骨干4137人;社区“法律明白人”37人。三是积极开展法治乡村示范创建。为积极参与“全市、全省、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截至目前,我区共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个。

(七)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有力

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由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时向区党工委、管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各镇(办)和区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均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每年度法治建设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国家法治建设《纲要》、省《建设规划》、市《工作要点》要求,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方面。统筹协调全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还有欠缺,专职从事法治政府建设人员力量还不够强。个别单位法治建设重视还不够,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积极性不高。

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重视不够。去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年度考核中,我区有些单位主要领导重视不够,考核上报的材料标准不高影响了我区在全市的考核名次。

三是行政执法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乡镇执法人员大多没有受过系统专业的培训,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手段等把握不够精准,执行不够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我区将以法治政府示范县(区)标准开展创建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全面做好2023年度法治政府考核工作。

二、提升乡镇综合执法水平。区综治中心将定期组织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综合业务培训,加强对乡镇行政执法培训指导,乡镇自身通过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对本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形成“执法资格专项培训+执法部门专业培训+乡镇本级业务自训”相结合的培训模式,不断提升执法能效。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指导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持续推进红色法治宣传阵地建设,为争创省级示范性基地打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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