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工作动态】法治护绿·法典护航——新余中院入企开展生态文明普法宣传活动

日期:2026-08-12 16:19 来源:新余法院 作者: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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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也将于同日正式施行。为进一步提高辖区企业环保法治意识,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生态环保法律问题,8月10日,新余中院组织干警深入江西新超管业有限公司,开展“法治护绿·法典护航”生态文明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们实地参观企业生产车间,详细了解企业在管材制造等环节中有关环保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管控情况,仔细询问企业在营商环境和生态司法保护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倾听企业就司法服务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围绕排污许可、固废处置、环境责任风险防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重点规范内容,向企业提出针对性法律建议。随后,干警们向企业员工发放环保法治宣传扇,希望企业将法典精神与环保理念融入日常经营。




此次宣传活动是新余中院延伸司法职能、助力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举措,也是人民法院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下一步,新余中院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实施为新起点,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践行“预防优先、注重修复”的现代化环境司法理念,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保持对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持续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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