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省人社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五次全会部署,立足“工小美”战略,践行“激情工作、健康生活”和“保平安、优服务、创一流”工作理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增进民生福祉,稳定和扩大就业,积极稳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动人才人事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推进劳动关系治理提质增效,持续加强系统行风建设,努力推动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推进更高质量充分就业
1.积极落实稳岗就业政策。健全促进就业长效机制和就业工作责任落实机制,发挥好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协调多方作用,统筹落实稳就业保就业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红利支持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稳岗扩就业,助推灵活就业人员多渠道就业。建立健全重点企业用工监测和保障机制,持续开展就业失业监测,防范化解大规模失业风险。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6万人以上,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1.3万人以上,全年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200场以上。
(责任领导:刘家迪;责任科室:市就业中心)
2.统筹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探索在高校设立就业创业服务站,推动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关口前移、服务前置。持续推进基层成长、青年见习、就业启航等计划,实施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加强农村劳动力统计监测,建立新余市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动态掌握其总量结构、分布流向、从事工种、求职意愿等,持续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打造特色劳务品牌,壮大劳务品牌扩大就业规模。加强市内重大工程、重点项目与有就业意愿的农民工对接服务,引导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紧盯城镇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三类重点困难群体,开展“就业援助暖心行动”,实行“点对点”“面对面”精准帮扶,通过鼓励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多渠道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坚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责任领导:刘家迪;责任科室:市就业中心)
3.不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深入推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紧贴社会、产业、企业、个人发展需求,推行“四单式”培训模式,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全年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不少于8000人。组织开展“马兰花”创业培训讲师大赛等系列活动。强化重点群体创业帮扶,探索开展“特色贷”“产业贷”“人才贷”,继续推行“微创快贷”,帮助小微企业防范和化解资金链断裂风险,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亿元以上。优化创业孵化基地层次结构,结合区域特色和产业优势,探索开展“一县一品”特色化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全年新增建设省市级创业孵化基地1个、县区级创业孵化基地2-3个,实现“一县一品”特色化创业孵化基地数量上零的突破。
(责任领导:刘家迪;责任科室:职建科、市就业中心)
4.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全国公共就业创业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快线上线下智能化招聘大厅建设,全面推进零工市场、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打造“十五分钟公共就业服务圈”。强化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引进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挥人力资源机构招工引才作用。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服务体系,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责任领导:刘家迪、郭光明、吴宏斌、龚梅宝;责任科室:人力科、行政审批科、市就业中心、市劳动监察局)
二、加快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5.推进社保制度改革。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平稳衔接处理办法。继续落实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做好跨省转移接续及退役军人企业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维护转移人员社保权益。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以及配套政策,贯彻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办法。按照国家和省里统一部署推动渐进式延迟退休改革。推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积极配合省厅修订《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和完善公务员工伤保险政策。
(责任领导:邹小云;责任科室:养老科、工伤科、市社保中心)
6.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制定全年参保扩面工作方案,以工业园区为重点开展参保扩面专项行动,加大推进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和农民工参保。落实好助保贷款政策,解决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困难问题。落实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长效机制,实现法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政策全覆盖,努力提高社会保险参保率和缴费率。
(责任领导:邹小云;责任科室:工伤科、市社保中心)
7.稳步提高待遇水平。进一步规范基金收支管理,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做好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提高经办工作。
(责任领导:邹小云;责任科室:养老科、市社保中心)
8.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开展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做好社保基金管理问题整改“回头看”,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动。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完善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风险防控机制,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归集工作,抓好社会保险稽核内控工作。持续推进职业年金做实工作。
(责任领导:邹小云、刘家迪、郭光明;责任科室:规财科、养老科、工伤科、市就业中心、市社保中心)
三、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9.进一步拓宽人才引进渠道。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组织开展“才聚渝钤地共建工小美”引才活动和“才聚江西智荟赣鄱”引才活动,持续提升引才工作实效。实施“三支一扶”招募和期满人员安置。积极对接高校和用人单位,改进赴外引才方式,提供定制引才服务,加大赴外引才频次,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提高人才引进效果。
(责任领导:刘家迪、郭光明;责任科室:人力科、市就业中心)
10.加强专技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优化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完善职称评审机制。认真落实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度,拓展新领域新职业职称评审,打造锂电特色职称评审品牌,落实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政策,全面完成2023年度职称评定工作。大力选拔推荐各类优秀人才,认真做好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精心组织第十一批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推荐工作。落实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稳步推进博士后科研平台建设,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博士后工作的意见,加大博士后招收力度,加强博士后站动态评估管理和服务,推进博士后科技服务和交流。完善市级博士创新平台建设,大力支持产学研深度融合。
(责任领导:邹小云、梁宏;责任科室:专技科)
11.加大技能人才培育力度。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出台《新余市技工院校绩效考核办法》,实施《新余市技工院校管理办法》。新设立新余东华科技技工学校,扩大技工学校学制规模。完成省厅下达的各项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任务,规范发展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开展第二批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备案。积极组织选手参加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江西赛区的选拔赛、第三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江西赛区选拔赛,在全市开展“工匠赛马”职业技能大赛。开展“技能惠民”活动,邀请各行各业的技能人才面向广大市民传授实用技能。做好技能人才表彰激励工作,做好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发挥新余市技师协会作用,促进协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加快新余学院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发中心的建设,支持周英平HR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的建设。开展一系列技能人才宣传专题活动,加大我市技能人才工作的宣传力度。
(责任领导:刘家迪;责任科室:职建科)
12.强化高层次人才服务。持续做好高层次人才津补贴兑现、高层次人才认定、医疗保健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联谊会活动,在产业对接、引才引智、智库服务、学术交流、人才服务等方面发挥更多积极作用。
(责任领导:郭光明;责任科室:人力科)
四、进一步提升人事管理工作水平
13.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精心组织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认真落实各级各类事业招聘计划,稳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模。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稳慎推进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切实将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强化技能人才培育,分级做好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晋升工作。加强专技人才队伍建设,有序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任工作,推动新余学院开展岗位动态管理工作试点工作。开展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开展专家休假、专家服务基层等活动。安全有序做好各项人事考试笔试工作,不断完善人事考试管理。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推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建设、推广和应用。
(责任领导:邹小云、龚梅宝、梁宏;责任科室:专技科、事业科、市人事考试中心)
14.规范表彰奖励和综合考核工作。加强表彰项目管理,优化表彰项目结构,开展表彰活动成效评估,加强表彰活动监管。组织开展各项国家级、省级、市级表彰评选推荐工作。做好省级、市级及时奖励工作,奖励和选树先进典型。进一步加强我市创建示范活动规范管理和成效评估。协同开展市直机关和驻市单位综合考核(评议)工作,扎实做好县区人社部门考核和系统内季度评星、落实“十个一”工作法等工作,全面提升我市人社工作水平。
(责任领导:郭光明;责任科室:绩效科)
15.落实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贯彻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督促落实工资总额管理,做好市属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统计,加强薪酬监督检查。做好国企科技人才和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企业薪酬调查,适时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信息。落实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积极推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薪酬调查制度,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和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制度。
(责任领导:吴宏斌、龚梅宝;责任科室: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
五、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6.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效能。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同行提升行动,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社会组织)的选树推荐。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指导相关新业态企业与职工开展协商。加强劳务派遣全链条监管,强化企业劳动用工指导,规范企业规模裁员行为,强化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加强电子劳动合同推广应用,切实提高企业注册数和合同签订数。
(责任领导:吴宏斌;责任科室:劳动关系科、市劳动监察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17.完善监察执法机制。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体系,开展根治欠薪各类专项行动,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标准化操作。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行刑衔接工作,做好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探索开展政府和国企项目无欠薪试点工作,持续推广农民工工资通过社会保障卡统一发放。加大“新余市智慧劳动监察管理平台”应用,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措施,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人工费用结算和拨付行为。
(责任领导:吴宏斌;责任科室:市劳动监察局)
18.打通调解仲裁“最后一公里”。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做好劳动人事争议“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队伍建设,推荐做好全省第三批金牌调解组织和星级仲裁院创建工作。加强新就业形态争议办案指导,强化裁审衔接,推进全市“类案同裁”。开展人社领域矛盾隐患排查化解活动,做好信访维稳和综治工作。进一步推进调解仲裁数字化、信息化,运用“江西微仲裁”系统。持续开展“巡回仲裁庭”进园区活动,深入一线开展现场调解、庭审,依法用工法律宣传活动。
(责任领导:吴宏斌;责任科室:劳动关系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19.做实做细信访维稳工作。全面践行“四度三感谢”工作理念,落实信访日常轮值接访制度,做好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期应急值班,坚持“1234”工作法,加大信访问题调处化解力度,推动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评估验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平安建设和普法宣传教育,配合做好森林防灭火、禁毒和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
(责任领导:邹小云、刘家迪、郭光明、吴宏斌、廖绍敏、龚梅宝、梁宏;责任科室:劳动关系科,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六、提升人社公共服务质效
20.打造暖心贴心省心人社服务品牌。以人社快办行动为抓手,推进人社服务“一窗化”改革,落实人社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行动,推进“人员、窗口、服务”向政务大厅集中,“系统、事项、流程”向网上统一,让群众“进一门、到一窗、办多事”。开设绿色通道,落实延时、错时、预约服务,实现人社服务365天“不打烊”。推行“一次不跑,只跑一次”,“一件事一次办”服务。督促社银合作服务网点办理力度,打造“城市十分钟,农村半小时”人社便民服务圈,提升人社服务速度。推进第三方机构辅助开展工伤认定调查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提升工伤保险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扎实做好养老保险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依托大数据联动推进“静默认证”。持续推进工伤保险联网即时结算覆盖范围和工伤职工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继续做好12333热线服务工作。
(责任领导:邹小云、郭光明、龚梅宝;责任科室:工伤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市社保中心、一卡通中心)
21.加强人社行风建设。继续开展“局科长走流程”、练兵比武等活动,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定期开展窗口作风明察暗访,举办或参与政务礼仪培训,提升服务形象。加强窗口服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和质量。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充分发挥人社专员联系服务企业机制优势,加强与企业的日常对接,及时收集、了解企业需求,帮助落实社保降费、社保补贴、企业稳岗返还、就业见习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劳动关系风险防范等人社惠企政策,协调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提升人社服务水平。
(责任领导:邹小云、刘家迪、郭光明、吴宏斌、廖绍敏、龚梅宝、梁宏;责任科室: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2.持续推进数字人社建设。继续推进“区块链+电子社保卡”项目建设,组织做好项目终验、运维优化等工作。深化人社领域全业务、全过程线上线下用卡,推进人社业务数据上链,依托“区块链+电子社保卡”项目汇集新余人社大数据,完善社保卡“一卡通”应用支撑平台。落实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三年行动计划,推进社保卡在民生服务“一卡通办”、公共服务“一卡通行”、收支结算“一卡通付”、社会服务管理“一卡通用”四个方面13个领域的应用,重点加强电子社保卡应用推广,试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福利、餐费补贴发放进卡及仙女湖景区电子社保卡购票,打造更多社保卡应用场景。
(责任领导:郭光明;责任科室:一卡通中心)
七、统筹做好综合性工作
23.助力推进乡村振兴。落实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政策,组织开展脱贫劳动力就业情况调查。开展就业帮扶专场招聘会、送岗下乡、送岗入户等专项活动,对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实行“一对一”精准帮扶,确保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防返贫监测对象全部就业,并做到动态清零。开展脱贫人口培训意愿调查,精准提供培训服务。保持乡(镇)村公益性岗位规模的总体稳定,加大各类岗位统筹使用力度,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弱劳动力、半劳动力帮扶对象实现就业。强化脱贫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对参保脱贫人员实行“动态式”管理,确保脱贫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全覆盖。落实鼓励支持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服务乡村振兴若干措施,引导广大技术技能人才扎根基层、服务乡村。
(责任领导:邹小云、刘家迪、梁宏;责任科室:专技科、市就业中心、市社保中心)
24.加强综合性基础性工作。推进双“一号工程”在人社领域落地见效,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就业、职业培训、技工教育等专项规划,建立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调度、考核机制,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完善统计调查制度方法,强化统计数据分析,扎实开展统计督查。加快专项资金使用进度,积极开展绩效考评工作,加强资金自查和专项检查。深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加强人社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生产、国家安全、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等。扎实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减排降碳工作。
(责任领导:邹小云、刘家迪、郭光明、吴宏斌、廖绍敏、龚梅宝、梁宏;责任科室: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5.加强党的建设。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扎实开展党内主题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高质量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为引领,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进红色基因传承,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打造“情暖人社”党建品牌。坚持政治标准,突出实干实绩,进一步做好干部选育管用工作,打造“五最”干部队伍。恪守“作示范、勇争先”的标准追求,大兴狠抓落实之风,做到“事事马上办、人人钉钉子、个个敢担当”。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利用好身边人身边事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廉政警示教育,持续深化开展“渝钤清风行”廉洁宣教活动,打造“清风人社倾情民生”党风政风品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责任领导:邹小云、刘家迪、郭光明、吴宏斌、廖绍敏、龚梅宝、梁宏;责任科室:机关党委、局办公室,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6.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理论武装,扎实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定期开展“人社讲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局党组全年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对局属单位开展意识形态督查至少1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舆论阵地建设和队伍建设,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系统内绩效考核和干部考核内容,作为评价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贯彻执行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探索建立市人社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领导:邹小云、刘家迪、郭光明、吴宏斌、廖绍敏、龚梅宝、梁宏;责任科室:局办公室、机关党委、一卡通中心,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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