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为提高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优化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布局,推动矿产资源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利用,促进矿业绿色转型与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2019年修正)》、《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依据《江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新余市国土空间规划(2019-2025年)》、《新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有关规划,编制《新余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江西省新余市“十四五”规划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对江西省矿产资源规划的细化和落实,是新余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期2021-2025年,展望到2035年,适用于新余市所辖行政区范围。
第一章现状与形势
新余市位于江西省中部偏西,东经114°29′00″-115°24′00″,北纬27°33′00″-28°05′00″,东临樟树市、新干县,西接宜春市袁州区,南连吉安市吉安县、安福县、峡江县,北毗宜春市上高县、高安市。新余市下设“一县一区”,截至2020年底全市常住人口120.25万人。行政区面积3178.00km2。
新余市位于钦杭成矿带西段,南部地区“新余式”铁矿享誉全国,大岗山地区钨、锂、铍、石墨矿资源潜力巨大,北部硅灰石、透辉石等非金属资源丰富,硅灰石资源名列世界之最。中部地区煤炭、镁质粘土、碳酸盐类等矿产等资源分布广泛。截止2020年底全市规模以上矿业及其延伸产业总产值达到670.75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营业收入的37.52%,新余是我省重要的钢铁和水泥生产基地,光伏及锂电产业深加工基地,硅灰石、透辉石、透闪石等非金属矿原料基地。
第一节发展现状
一、矿产资源特点
截止2020年底,新余市共发现各类矿产44种(含亚矿种),占全省已发现矿种的22.80%。开发利用矿产18种,矿产资源量占全省30%以上的有:铁矿、硅灰石、透辉石、陶瓷用砂。硅灰石、透辉石资源排名全省第一。具本地优势的滑石、陶瓷用砂、方解石、水泥用灰岩、钨、锂、铍等有色金属矿资源潜力较大。
|
专栏1新余市主要矿产资源保有资源储量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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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
矿产名称 |
资源储量单位 |
保有资源量 |
全省占比(%) |
全省排名 |
|
能源 |
煤 |
亿吨 |
1.36 |
9.46 |
4 |
|
黑色金属 |
铁矿 |
矿石万吨 |
37938.52 |
33.64 |
2 |
|
有色金属 |
钨矿 |
WO3万吨 |
915.82 |
1.55 |
5 |
|
铋矿(共生) |
铋吨 |
3421.96 |
11.09 |
3 |
|
|
钼矿(共生) |
钼吨 |
20597.82 |
3.12 |
4 |
|
|
冶金辅助原料非金属矿 |
熔剂用灰岩 |
矿石万吨 |
457.90 |
0.55 |
5 |
|
冶金用白云岩 |
矿石万吨 |
2162.16 |
1.63 |
6 |
|
|
化工原料非金属矿 |
硫铁矿(共生) |
矿石万吨 |
3071.38 |
6.88 |
3 |
|
特种非金属矿 |
方解石 |
矿石万吨 |
94.26 |
0.63 |
4 |
|
建材及其它非金属矿产 |
硅灰石 |
矿石万吨 |
6470.30 |
81.58 |
1 |
|
透辉石 |
矿石万吨 |
846.70 |
99.42 |
1 |
|
|
水泥用灰岩 |
矿石万吨 |
13031.31 |
2.74 |
7 |
|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千立方米 |
525.20 |
1.15 |
3 |
|
|
陶瓷用砂岩 |
矿石万吨 |
1866.35 |
66.43 |
1 |
|
|
高岭土 |
矿石万吨 |
1456.36 |
4.48 |
6 |
|
|
陶瓷土 |
矿石万吨 |
1147.25 |
1.20 |
7 |
|
|
水泥配料用粘土 |
矿石万吨 |
779 |
8.40 |
5 |
|
|
滑石 |
矿石万吨 |
445.56 |
2.24 |
3 |
|
截止2020年底,我市共有勘查许可证24个,探矿权证总面积88.06平方千米,占全市面积的2.77%(见专栏2),其中勘探1个、详查16个、普查7个。
|
专栏2新余市勘查许可证设置情况表 |
||
|
发证机关 |
矿种 |
数量 |
|
省级 |
煤 |
1 |
|
地热 |
3 |
|
|
金矿 |
10 |
|
|
铁矿 |
6 |
|
|
石墨 |
1 |
|
|
地热 |
3 |
|
截止2020年底,全市共有采矿许可证90个,面积84.27平方千米,占全市面积的2.65%(见专栏3),其中大型矿3个、中型矿山26个、小型及以下矿山61个,生产矿山39个、筹建矿山12个,停产矿山39个。
|
专栏3新余市采矿许可证设置情况表 |
|||||
|
发证机关 |
矿种 |
数量 |
发证机关 |
矿种 |
数量 |
|
部级 |
钨矿 |
2 |
市级 |
硅灰石 |
4 |
|
省级 |
煤 |
1 |
透辉石 |
2 |
|
|
铁矿 |
32 |
高岭土 |
4 |
||
|
市级 |
冶金用白云岩 |
1 |
陶瓷土 |
11 |
|
|
熔剂用灰岩 |
1 |
县级 |
伊利石粘土 |
1 |
|
|
水泥用灰岩 |
3 |
建筑用石材(砂) |
24 |
||
|
方解石 |
2 |
陶瓷用砂岩 |
2 |
||
二、上轮规划实施成效
1.上轮规划实施成效
矿业经济稳步增长,延伸产业快速发展,全市规模以上矿业及其延伸产业总产值达到670.75亿元。矿产资源勘查取得重大找矿突破,新发现6处大中型矿产地,硅灰石、透辉石、高岭土、陶瓷土等非金属矿均超额完成预期目标,石竹山-上高县樟木桥硅灰石矿详查探明硅灰石矿石量5357万吨,是迄今为止储量规模世界最大的硅灰石矿床。矿山总数从217个减少到90个,大中型矿山比例从上一轮规划期末的17%提高到32.22%,矿产“三率”水平稳步提升,钨矿开采总量严格控制在自然资源部下达指标之内。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分宜玉下石墨矿普查项目纳入自然资源部第二批绿色勘查示范项目,2020年底增加12个矿山列入省级以上绿色矿山名录。累计投入矿山生态修复资金3604.67万元,超额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任务,其中完成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217.93公顷,矿区土地复垦面积面积136.36公顷。
|
专栏4新余市矿产资源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 |
|||||||
|
类别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0年 |
指标属性 |
完成情况或比例 |
||
|
规划目标 |
完成情况 |
||||||
|
矿业经济 |
矿业及其延伸产业总产值 |
亿元 |
766.76 |
670.75 |
预期性 |
87 |
|
|
其中 |
矿业产值 |
亿元 |
27.20 |
41.88 |
预期性 |
154 |
|
|
矿产资源勘查 |
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 |
处 |
[4.00] |
6.00 |
预期性 |
150 |
|
|
新增资源量 |
铁 |
矿石万吨 |
[5000.00] |
3539.13 |
预期性 |
71 |
|
|
硅灰石 |
矿石万吨 |
[500.00] |
6318.65 |
预期性 |
126 |
||
|
高岭土 |
矿石万吨 |
[200.00] |
1442.14 |
预期性 |
721 |
||
|
陶瓷土 |
矿石万吨 |
[400.00] |
541.46 |
预期性 |
135 |
||
|
透辉石 |
矿石万吨 |
[100.00] |
532.61 |
预期性 |
533 |
||
|
水泥用灰岩 |
矿石万吨 |
[2000.00] |
438.82 |
预期性 |
22 |
||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
开采总量 |
矿石万吨 |
2220.00 |
836.04 |
预期性 |
38 |
|
|
主要矿种开采总量 主要矿种开采总量 |
钨 |
WO3万吨 |
≤0.15 |
≤0.013 |
约束性 |
全面完成 |
|
|
煤 |
矿石万吨 |
170.00 |
8.30 |
预期性 |
5 |
||
|
铁 |
矿石万吨 |
600.00 |
264.01 |
预期性 |
44 |
||
|
冶金用白云岩 |
矿石万吨 |
20.00 |
5.87 |
预期性 |
29 |
||
|
水泥用灰岩 |
矿石万吨 |
320.00 |
113.86 |
预期性 |
36 |
||
|
硅灰石 |
矿石万吨 |
30.00 |
9.31 |
预期性 |
31 |
||
|
透辉石 |
矿石万吨 |
15.00 |
- |
预期性 |
- |
||
|
高岭土 |
矿石万吨 |
70.00 |
51.17 |
预期性 |
73 |
||
|
陶瓷土 |
矿石万吨 |
70.00 |
78.66 |
预期性 |
112 |
||
|
建筑用石料(砂) |
矿石万吨 |
750.00 |
294.27 |
预期性 |
39 |
||
|
砖瓦用页岩 |
矿石万吨 |
12.00 |
- |
预期性 |
- |
||
|
矿产地储备数量 |
处 |
- |
- |
预期性 |
- |
||
|
矿业转型升级 |
矿山数量 |
个 |
[200.00] |
[90.00] |
预期性 |
222 |
|
|
大中型矿山比例 |
% |
[17.00] |
[32.22] |
预期性 |
189 |
||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 |
公顷 |
[702.00] |
[691.47] |
预期性 |
98 |
|
|
其中 |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 |
公顷 |
[166.00] |
[217.93] |
约束性 |
131 |
|
|
矿区土地复垦面积 |
公顷 |
[20.00] |
[136.36] |
约束性 |
682 |
||
注:[]表示2016-2020年累计值
2.存在的问题
上轮规划实施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重要成矿带基础地质调查工作不全面,勘查投入持续下滑,地质找矿成本和难度持续加大。
2、受矿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矿山企业开工率低、产量下降,导致主要矿种预期性产量指标完成率低。
3、矿业结构与产业布局需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规模化、节约集约化开发利用水平和矿业产业链延伸有待加强。
4、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欠账较多,需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力度。
第二节形势与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深入推进工业强省战略,大力实施“2+6+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的重要时期,也是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关键时期,对矿产资源安全保障、矿山结构优化升级、矿业产业绿色发展、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扭转新余市经济总量不大、发展方式不优,产业层次不高、结构不协调的局面,需准确把握新余“工业强市、区域小市、山水美市”市情定位,通过大力发展矿产品精深加工业,扩大优势矿产需求,增加透辉石、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等非金属矿产资源保障,拉动我市矿业经济。
进一步提高资源保障和供应能力。
“十四五”时期,是全国持续推进战略性矿产找矿行动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持续推进“爱我工小美,五年更辉煌”关键阶段。加大铁矿等金属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推动钢铁产业及延伸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打造南部地区优特钢生产基地提供资源保障。加大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陶瓷土(瓷石)、镁质粘土、地热和矿泉水等矿产的勘查开发力度,以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资源的需求。
进一步加大矿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进一步减少矿山数量,提高大中型矿山所占比重,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转变,围绕“碳中和、碳达峰”目的,提高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发展循环经济,延长硅灰石等特色非金属产业链,提高矿业经济规模化、集约化程度。
进一步发展绿色矿业和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解决历史遗留矿山环境问题。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快矿业绿色转型,推进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矿业。
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和矿产资源管理。
认真贯彻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落实矿业权出让管理制度及深化“放管服”改革,瞄准我市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短板,立足能效提升,服务改革发展,健全矿业市场竞争机制,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加强矿业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构建矿产资源管理新体制新机制,实现矿产资源管理方式转变。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集“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提高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深入落实省委“二十四字”工作思路、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首要战略,紧扣我市“爱我工小美,再创新辉煌”战略发展目标,以绿色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进资源绿色开发和高效利用,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矿产资源的保障能力,统筹安排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等各项工作,为打造我市“工小美”城市服务。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勘查开发,保障矿业发展需求。积极引导市场经济,多渠道引入资金,增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市场活力。结合我市实际发展需求,守住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底线,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提高矿产资源对国民经济建设的保障能力,推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提升矿产资源优势、延伸产业链,充分发钨等战略矿产、非金属矿产资源优势,进一步壮大本市矿业及延伸产业发展。
坚持节约资源,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将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落实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全过程,加强综合勘查与综合利用。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消耗强度双控,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监管,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综合效益。
狠抓环保生态,全力建设美丽新余。大力整治矿山环境问题,全力守护新余山清水秀、天清气朗的生态环境。持续健全矿山生态保护机制,加大绿色矿山建设及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严守生态红线管控,从源头上防止矿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始终坚持“改革开放”,狠抓内陆双向开放高地建设。主动对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与“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战略,积极打造“新宜吉”经济一体化,立足省内外市场需求,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坚持走出去,加强国内矿产资源合作。
第三章规划目标与规划指标
第一节2025年规划目标与指标
到2025年,地质工作服务领域持续拓展,社会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加快推进优势资源勘查,与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总体格局充分衔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格局更加优化,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得到提升。准确掌握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实现矿产资源总量管理,矿业规模化、绿色化、节约集约化水平显著提高,重点勘查项目实现找矿突破,矿业市场更加健全,勘查活跃、开采有序、利用高效、布局合理、绿色低碳的矿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具体指标见专栏5。
|
专栏5新余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指标一览表 |
|||||
|
类别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5年 |
指标属性 |
|
|
矿业经济 |
矿业及其延伸产业总产值 |
亿元 |
912.22 |
预期性 |
|
|
其中 |
矿业产值 |
亿元 |
56.96 |
预期性 |
|
|
矿产资源勘查 |
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 |
处 |
[3.00] |
预期性 |
|
|
新增资源量 |
金矿 |
矿石万吨 |
[50.00] |
预期性 |
|
|
钨矿 |
WO3万吨 |
[1000.00] |
预期性 |
||
|
锂矿 |
矿石万吨 |
[1000.00] |
预期性 |
||
|
铍矿 |
矿石万吨 |
[200.00] |
预期性 |
||
|
钽矿 |
矿石万吨 |
[10.00] |
预期性 |
||
|
铁 |
矿石万吨 |
[600.00] |
预期性 |
||
|
硅灰石 |
矿石万吨 |
[500.00] |
预期性 |
||
|
高岭土 |
矿石万吨 |
[200.00] |
预期性 |
||
|
陶瓷土 |
矿石万吨 |
[400.00] |
预期性 |
||
|
透辉石 |
矿石万吨 |
[100.00] |
预期性 |
||
|
水泥用灰岩 |
矿石万吨 |
[1000.00] |
预期性 |
||
|
熔剂用灰岩 |
矿石万吨 |
[2000.00] |
预期性 |
||
|
石墨 |
矿石万吨 |
[5.00] |
预期性 |
||
|
地下热水 |
立方米/日 |
[1000.00] |
预期性 |
||
|
矿泉水 |
立方米/日 |
[200.00] |
预期性 |
||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
开采总量 |
矿石万吨 |
2332.28 |
预期性 |
|
|
主要矿种开采总量 |
钨 |
WO3万吨 |
77.28 |
约束性 |
|
|
煤 |
原煤万吨 |
30.00 |
预期性 |
||
|
铁 |
矿石万吨 |
300.00 |
预期性 |
||
|
冶金用白云岩 |
矿石万吨 |
25.00 |
预期性 |
||
|
熔剂用灰岩 |
矿石万吨 |
200.00 |
预期性 |
||
|
水泥用石灰岩 |
矿石万吨 |
500.00 |
预期性 |
||
|
方解石 |
矿石万吨 |
80.00 |
预期性 |
||
|
硅灰石 |
矿石万吨 |
50.00 |
预期性 |
||
|
透辉石 |
矿石万吨 |
20.00 |
预期性 |
||
|
高岭土 |
矿石万吨 |
100.00 |
预期性 |
||
|
陶瓷土 |
矿石万吨 |
100.00 |
预期性 |
||
|
陶瓷用砂 |
矿石万吨 |
50.00 |
预期性 |
||
|
建筑用石材(砂) |
矿石万吨 |
800.00 |
预期性 |
||
|
矿产地储备数量 |
处 |
0 |
预期性 |
||
|
矿业结构优化 |
矿山数量 |
个 |
85.00 |
预期性 |
|
|
大中型矿山比例 |
% |
35.29 |
预期性 |
||
第二节2035年展望
至2035年,基础地质调查工作迈上新台阶,地质服务领域持续扩大,地质工作转型升级取得明显进步;紧缺与战略性矿产资源找矿取得新突破,优势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持续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主要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矿业经济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矿业及其延伸产业总产值进一步提高,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级新材料特色产业基地。矿产资源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第四章规划布局
第一节产业发展布局
省级规划中,新余市是江西省重要的工业基地,也是省政府确定的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东邻昌九工业走廊,西靠长株潭经济区,依托钢铁工业和光伏材料产业,区位优势明显。根据矿产资源禀赋特征和矿业经济发展现状,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新余市在“十四五”规划中提出了以袁河为界,产业链布局实施“南重北轻、五区融合”的格局。实施“依托新余钢铁集团、海螺水泥、赣锋锂业等企业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大硅灰石矿产开发利用,建设非金属新材料(硅灰石)产业基地”的战略。
(一)水北-洞村非金属新材料产业发展区
区内硅灰石、透辉石、水泥用灰岩、陶瓷土等非金属资源丰富,尤其以硅灰石资源独占鳌头,非金属产业独具特色。加强硅灰石、透辉石、水泥用灰岩、陶瓷土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产业研究。依托我市硅灰石资源优势,通过资源分级利用、产品精细化加工和产业链延伸等,重点研究应用领域。加强交流合作,壮大硅灰石企业,构建硅灰石产、学、研、用一体化数字平台,建设集采选矿、深加工及下游产品生产应用的硅灰石全产业链,打造国家级新材料特色产业基地。
(二)良山-大岗山有色(黑色)金属传统产业升级区
钤山至良山一带铁矿资源丰富,大岗山地区有色金属资源潜力大,石墨矿勘查取得突破,持续推进大岗山地区铁、钨、锂、铋、铍、钽、石墨等资源的勘查。加快钢铁及深加工产业沿链、强链,加快高品质稀土钢、高端轴承钢等制造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推动钢铁产业重点向优特钢带、金属制品、钢结构等领域延伸,打造南部地区优特钢生产基地。依托袁河航道、借助已有钢铁产业,着力发展钢铁深加工、煤化工及装备制造等新型重工业。打造南部地区优特钢产业基地。
(三)欧里-湖泽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发展区
区内交通便利、离城市距离较近,矿山企业区位分布集中,同时水泥产业、建筑材料产业已初具规模。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镁质粘土矿等非金属资源丰富。规划期间依托海螺水泥、新钢,加大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的勘查开发,重点发展优质高强水泥,适度发展特种水泥,大力推广散装水泥。借助区内镁质粘土重点引进陶瓷土、高岭土等矿产品深加工企业,提高产品附加值,推进矿产品的综合利用,开拓非金属矿应用新领域,发展新型建筑材料,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
(四)仙女湖地热生态旅游区
依托新余仙女湖、分宜螺丝小镇、神牛洞、严嵩洞等旅游资源,加强周边地区地热、矿泉水勘查开发,加强旅游地质资源的调查和综合论证,配套发展地质文化产业,着力打造环仙女湖旅游产业圈。逐步创建以乡村创客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旅游、医疗健康为特色的养生养老等旅游产品,加强旅游业与城市发展的深度融合。
第二节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布局
落实省级规划国家能源资源基地1处,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供应。能源资源基地是我市矿产重点勘查开发区域,在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建设、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安排及相关产业政策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保障,开采总量调控指标优先向基地内矿山配置,推进规模开发和产业集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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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6新余市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布局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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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种类 |
名称 |
矿种 |
面积 (平方千米) |
|
能源资源基地 |
安福杨家桥-宜春四一四 |
铁、钨、钼、铋、铍、钽、金矿等 |
249.10 |
第三节资源规划布局
一、重点勘查区
落实省级重点勘查区块5个,总面积717.08km2,详见专栏7。赣中地区以铁矿为主攻矿,开展中深部铁矿资源调查评价,为巩固区位优势提供资源保障。围绕仙女湖现有地质景观和旅游资源,开展地下热水的勘查和开发,延长其产业发展。分宜县地区石墨资源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其找矿成果,深入研究其开发利用潜力。围绕蒙山岩体,在蒙山-七宝山地区继续扩大其找矿成果,尤其在有色金属方面的研究。借助大岗山地区现有找矿成果的基础上,围绕老矿山深部边部勘查,缓解矿山资源危机。
管控措施:重点勘查区块内按照综合勘查、绿色勘查、综合评价的原则开展地质勘查工作,作为重点任务部署、重大项目安排、各类资金投入的重点区域,优先部署基础性地质工作,提高地质研究程度;
引导各类资金投入,优先出让探矿权;推进勘查技术创新,鼓励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推进绿色勘查,加大找矿力度,实现找矿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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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7新余市重点勘查区设置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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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主攻矿种 |
面积(平方千米) |
|
赣中 |
铁 |
249.68 |
|
仙女湖 |
地热水 |
229.45 |
|
分宜地区 |
晶质石墨 |
43.55 |
|
雅山地区 |
锂 |
3.19 |
|
蒙山-七宝山地区 |
硅灰石、水泥用灰岩、铅、锌 |
146.21 |
二、勘查规划区块
经本轮规划落实省级空白区新设勘查区块3个,总面积13.90km2。规划市级勘查区块7个,总面积16.08km2,详见专栏8。
管理措施:原则上一个勘查规划区块设置一个勘查主体。第一类矿产,以及按规定调整为第一类的矿产,原则上不划定勘查规划区块,需公开出让探矿权时,视同符合勘查规划区块。县级规划主要落实省、市级勘查规划区块,原则上不划定勘查规划区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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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8新余市勘查规划区块设置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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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
矿种 |
数量 |
面积(平方千米) |
|
省级级 |
铁矿 |
1 |
5.88 |
|
石墨 |
1 |
7.03 |
|
|
水泥用灰岩 |
1 |
0.99 |
|
|
市级 |
瓷土矿 |
2 |
6.10 |
|
石英矿 |
1 |
1.14 |
|
|
熔剂用灰岩 |
3 |
4.72 |
|
|
瓷石矿 |
1 |
4.11 |
|
第四节开采规划布局
一、重点开采区
落实、划定重点开采区块2个,落实省级重点开采区块1个,规划市级重点开采区块1个,总面积309.71km2,详见专栏9。
管控措施:重点开采区块内加强矿产资源监管和保护工作;区块内新建矿山按照集约化、规模化开发原则要求,提高准入门槛,限制低水平开发企业进入;已有矿山以优化矿业布局和产业结构为目的,鼓励矿山企业进行资源和产业整合;矿产资源配置优先向技术先进的大型矿山企业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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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9新余市重点开采区设置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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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主攻矿种 |
面积(平方千米) |
|
西安福杨家桥-宜春四一四 |
钨、铁、钼、金矿等 |
296.02 |
|
人和至鹄山 |
硅灰石、熔剂用灰岩等非金属 |
94.69 |
二、开采规划区块
本轮规划落实省级空白区新设采矿权1个(煤矿),面积10.02km2,详见专栏10。
管理措施:1.新设采矿权,须符合采矿权设置区划,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新立。2.探转采需满足相应矿种的准入条件,符合条件的方可设置。3.已设采矿权调整和矿业权整合,根据规划布局、产业调整的要求或矿业权人提出申请,按发证权限由同级人民政府进行规划调整并审查通过后实施。4.其他情况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省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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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0新余市开采规划区块设置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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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证机关 |
矿种 |
数量 |
面积(平方千米) |
|
省级 |
煤 |
1 |
18.02 |
第五章规划部署与管理
第一节调查评价与勘查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一)基础性区域地质调查
落实省级规划,新余市分宜县开展1: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面积1389平方公里。为推动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提供技术数据支撑。
(二)战略性新兴矿产资源远景调查
落实省级规划:以铅、锌、钨等有色金属矿产,晶质石墨、镁质粘土、碳酸盐类矿产等重要的新兴非金属矿产为重点,以我市整装勘查区与重要成矿远景区为重点区域,开展专项矿产调查、找矿预测和资源潜力评价工作,支撑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第二节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明确开发利用方向
以满足我市工业发展为目的,综合国家紧缺资源与战略性资源,新余市市矿产资源分布特征,结合矿业经济和市场需求确定新余市勘查方向,坚持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实施绿色勘查,加强蒙山地区找矿理论研究,借助硅灰石资源勘查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非金属勘查成果,在蒙山、大岗山区域找矿实现金属矿找矿新突破。
限制开采湿地泥炭,以及砂金、砂铁等重砂矿物;禁止开采砷和放射性等有害物质超过规定的煤炭、可耕地的砖瓦用粘土以及国家、省政府规定禁止开采的其他矿种。限制开采矿种严格执行准入条件及相关规定,符合条件方可投放矿业权;禁止开采矿种,不得新设采矿权,因共生、伴生矿等情况确需综合回收利用禁止矿种的,应严格论证。
二、调控开发利用强度
2025年,区内预期的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为1632.28万吨。钨开采总量为约束性指标,规划期间,钨(WO365%)开采总量不超过1000吨,实行有计划的开采,严格执行年度开采总量控制,严禁超标开采。其他矿种的开采总量为预期性指标。重点发展铁矿、硅灰石、碳酸盐类矿产等非金属矿产业经济,巩固铁矿生产基地。扩大硅灰石、透辉石、方解石、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等矿种供应能力,加强自主创新,提高产品附加值。稳定陶瓷土、建筑用石料等矿种的开采规模。规划期末,预计硅灰石、水泥用灰岩年开采总量增长一倍以上。
三、优化开发利用结构
落实省级规划矿山结构调整优化措施,结合新余市“十四五”期间,国民经济发展纲要,加强矿山企业结构调整,支持矿山企业做大做强,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形成数量适中、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的矿山生产布局,发挥龙头矿山企业的核心作用,培育产业集群,鼓励和引导矿山企业进行资源和产业整合,鼓励矿山重组兼并,实现矿山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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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1新余市主要矿种矿山结构调整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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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种 |
2020年 |
2025年预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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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山数 |
大中型矿山数 |
矿山数 |
大中型矿山数 |
||
|
钨 |
2 |
1 |
1 |
1 |
|
|
煤 |
1 |
- |
1 |
- |
|
|
铁 |
32 |
6 |
28 |
6 |
|
|
冶金用白云岩 |
1 |
- |
1 |
- |
|
|
熔剂用灰岩 |
1 |
- |
2 |
2 |
|
|
水泥用石灰岩 |
3 |
1 |
4 |
1 |
|
|
方解石 |
2 |
- |
2 |
- |
|
|
硅灰石 |
4 |
- |
6 |
2 |
|
|
透辉石 |
2 |
- |
2 |
- |
|
|
高岭土 |
4 |
4 |
4 |
4 |
|
|
陶瓷土 |
11 |
11 |
11 |
8 |
|
|
陶瓷用砂 |
2 |
2 |
2 |
2 |
|
|
建筑用石材(砂) |
24 |
3 |
20 |
3 |
|
|
伊利石粘土 |
1 |
1 |
1 |
1 |
|
钨矿:不再新建扩建钨金属储量小于1万吨,年开采规模小于30万吨矿石量的项目(现有钨矿山的深部和边部资源开采扩建项目除外)。
砖瓦用页岩:不在新建年开采规模小于6万吨的砖瓦用页岩矿山,对已有年产6万吨以下的矿山,通过技术改造依法进行整合,逐步达到最低开采规模要求。不再新建砖瓦用粘土矿山,已有矿山逐步退出。
建筑用石料:现有开采规模低于年产量10万吨(不含)的要求限制整改,整改未达到年产量10万吨以上规模(不含)的由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四、严格矿山准入条件
加强矿山企业结构调整,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形成数量适中、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的矿山生产布局,发挥龙头矿山企业的核心作用,培育产业集群,鼓励和引导矿山企业进行资源和产业整合,实现矿山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加强对煤炭、砂石粘土等小矿的管理,严格规模准入,合理调控矿业权数量(见专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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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2新余市重点矿种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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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名称 |
单位/年 |
最低开采规模 |
|
煤(地下开采/露天开采) |
原煤万吨 |
30/30 |
|
铁(地下开采/露天开采) |
矿石万吨 |
10/30 |
|
钨矿 |
矿石万吨 |
30 |
|
锂矿 |
矿石万吨 |
3 |
|
铍矿 |
矿石万吨 |
3 |
|
钽矿 |
矿石万吨 |
3 |
|
金(岩金)(地下开采/露天开采) |
矿石万吨 |
3/9 |
|
硫铁矿 |
矿石万吨 |
5 |
|
石灰岩(水泥用/其他) |
矿石万吨 |
50/50 |
|
透辉石 |
矿石万吨 |
3 |
|
硅灰石 |
矿石万吨 |
3 |
|
石墨(晶质/隐晶质) |
矿物/矿石万吨 |
0.3/5 |
|
冶金用白云岩 |
矿石万吨 |
3 |
|
玻璃、陶瓷等用石英岩、石英砂 |
矿石万吨 |
10 |
|
高岭土、陶瓷土 |
矿石万吨 |
5 |
|
瓷土(瓷石) |
矿石万吨 |
5 |
|
滑石 |
矿石万吨 |
3 |
|
砖瓦用页岩 |
矿石万吨 |
6 |
|
建筑用石料 |
万吨 |
50 |
|
饰面用石材 |
万立方米(荒料) |
0.3 |
|
钾长石 |
矿石万吨 |
5 |
注:根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文件要求渝水区、分宜县铁矿改扩建最低开采规模30万吨/年。
第六章矿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矿产资源高效利用
加强政府引导,推广矿产资源先进适用技术和科学管理模式,推进技术与资本、技术与市场的融合,开展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技术攻关,提升矿山“三率”水平。提高矿产资源总体利用水平,积极推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鼓励老矿山升级改造。引进先进选矿设备和技术,鼓励矿山与高校级科研院所合作,针对特色矿产进行选矿技术突破,提升共伴生、难利用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
依托铁矿、硅灰石、透辉石等优势资源,加强应用研究,构建新型钢材,硅灰石高端产品,新型建筑材料等新兴产业。拓展非金属矿产的应用领域,延长产业链。构建硅灰石产、学、研、用一体化数字平台,建设集采选矿、深加工及下游产品生产应用的硅灰石全产业链。
重点推进铁矿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对原有废石进行二次选矿,回收丢弃的磁性铁矿,采用破碎、研磨、磁选工艺进行选矿,获得高平稳的磁铁矿精矿。
加大矿山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减少“碳排放”。鼓励矿山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淘汰落后设备和采选工艺,降低能耗,减少废物排放。加强矿产资源的二次循环利用。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积极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督促矿山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源头管控,严格执行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提高矿山规模化水平。依法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优化煤矿结构。加强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露天矿山爆破安全距离标准,积极引导不符合爆破安全距离标准的相邻矿山通过市场收购等方式,实现同一主体统一开采。强化执法监督,依法打击无证开采、以探代采、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超强度开采等行为。推广先进技术、设备,加快推进矿山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第二节绿色矿业发展
推动资源开发绿色低碳转型,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使矿产资源开发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全方位全过程推进绿色勘查开采,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绿色开采,对照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要求,在矿业权出让、延续等审批中,明确矿业权人落实绿色开采的要求,建立完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互配套,主要行业全覆盖的绿色开采标准体系。至2035年,绿色勘查开采方式基本普及。
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既有生产矿山加强改造升级,加快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实现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加强绿色矿山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多部门协同的绿色矿山创建机制及动态巡查机制。加强绿色矿山知识培训,增强矿山企业绿色发展意识。优化绿色矿山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管理办法。
第三节矿山生态修复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的方针,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原则,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将矿山生态修复贯穿矿产资源开发保护全过程,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过程严管。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制定生态修复年度实施计划,按规定设立生态修复基金账户,规范计提、使用生态修复基金,履行“边开采、边修复”义务。严格闭坑矿山管理,矿山停办、关闭或者闭坑前,必须完成矿山生态修复义务。落实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审查备案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双随机”检查,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动态监测,提高综合监管能力。
建立信用制度,实施后果严惩。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探索建立矿山企业诚信档案和信用制度,对未按规定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的矿山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名单,进行失信联合惩戒。对不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由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第七章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是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主要责任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分,做好政策衔接,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细化相关政策措施,形成有效合力,及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推进规划实施。
二、严格执行审查制度
《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约束力,必须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等工作必须严格遵照《规划》有关要求。矿业权的设置、审批、出让等,必须符合《规划》的准入条件和勘查开采规划区块设置。
三、完善评估调整机制
加强矿业形势分析、产业发展的统计和监测,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动态评估。因地质找矿新发现、新成果、或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等发生变化,及自然资源部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的情形等,确需对规划内容进行修改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四、强化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保障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战略性矿产调查等基础调查工作。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结合地方财政,统筹加大对地方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地质科学研究等工作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矿产勘查开发。加强重大项目实施领导和组织协调,优先安排财政资金,切实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实施。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
以“自然资源云”为统领,加强与“一张图”数据库和政务办公、综合监管、公共服务“三大平台”相衔接。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规划管理数据运用,促进规划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根据自然资源部统一安排,实行规划数据库集中动态调整,根据地质找矿新发现和当年矿业权出让计划安排需要,对确需调整的勘查开采规划区块,每年进行集中调整,纳入规划数据库。
六、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列入自然资源执法监督的重要内容。建立约束性指标的年度实施检查制度,强化对规划重点区域矿产勘查开发活动的监督管理。完善规划公众参与、规划听证、规划公示、管理公开等制度。加强信息公示,依法对须公开的信息及时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赣公网安备 360502020000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