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锚定任务目标,抓实任务举措,打造建设亮点,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学习,织密生态环境法治网络
一是我局采取党组中心组专题学、领导干部带头学、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的方式,组织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讲座,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形成浓厚的法治思维。二是利用省厅“生态环境法治大讲堂”讲座、学习强国、江西省干部网络学院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全方位开展法治学习,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专业能力和法律素养,为依法履行职责职能、开展生态环保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针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方面的短板和弱项,聘请专职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和指导,为依法行政织密生态环境法治保护网。
(二)强化制度保障,健全生态环境法治体系
一是局党组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第一要务,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法制工作领导为副组长,配备法制工作人员,做到及时总结法治工作开展情况,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修订印发《新余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新余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会议制度》和《新余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局党组会议决策程序,切实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落实落细民主集中制,确保局内各项工作决策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
(三)强化执法监督,规范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一是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印发《新余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规程(试行)》,规范我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确保办案质量。制定印发《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方案》和《新余市2024年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我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稽查工作,提高全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不断提升我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水平。稽查调阅环境行政执法案卷45份、环境现场检查记录300余份、执法着装和装备管理、专项行动工作和信访件台账等50余份,纠正问题64个。二是推行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常态化。按照《江西省生态环境分类执法监管办法》,建立我市排污单位分类监管名录,实行排污单位分类监管,我市C类排污单位114家,B类排污单位258家,A类排污单位1448家;按照《新余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按季度及时调整正面清单企业名录,全市正面清单企业共计129家,累计对正面清单企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116家次,开展非现场检查238家次。三是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机制。按照“扫码入企”制度要求,落实执法检查事前报备和事后录入机制,2024年,一般排污单位共检查290家次,重点排污单位检查246家次,与其他部门联合检查排污单位31家次,累计发现问题242个,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公开排污单位检查信息567家次。四是不断深化“行刑”衔接制度,加大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根据《新余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会商机制,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对涉刑案件做到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抄送同级检察机关,重大复杂案件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前期取证,高效精准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24年移送司法机关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线索1条。五是发挥法律顾问智力作用,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全局日常依法行政工作,为行政执法、行政调解、合同制定等提供全方面法律保障,把好政策法律法规源头关。2024年,法律顾问共参与我局行政处罚案件案审会议8次,与我局法制审核机构共同参与案卷法制审核,共审查行政处罚案卷102件,案审会退回案件10件,纠正问题32项。六是执法与服务相融合,鼓励和引导企业主动改正违法失信行为。为帮助企业规范便捷办理信用修复业务,及时消除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对企业信用和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我局制定了《新余市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规程》,在生态环境领域率先实施“两书同达”机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向行政相对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现已指导25家企业及时完成了信用修复工作。
(四)强化普法宣传,夯实生态环境法治基础
一是组织全系统开展主题普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我局根据工作重点,以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今年,我局走进分宜四小,举办“六五环境日”知识讲座,向学生传播更多的生态文明观念和法治意识,以学生为切入点带动家庭环保知识的宣传和普及;组织开展环保设施线上、线下开放活动,让广大市民了解水质监测站、垃圾焚烧发电、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不断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让全民共同参与环保。“六五环境日”期间,发放各类宣传册1000余册。二是以案释法,将普法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在公众号发布“机动车检验”“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等领域的典型案例,向群众和企业普及法律知识,倡导公民遵纪守法,以案说法为企业敲响“警钟”,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执法队伍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年龄结构不够合理,有待调整优化,专业人才少、执法力量薄弱,部分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素质还有待提升。二是普法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创新手段不多,仍以传统的发放宣传册和开放日为主,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方面进行普法宣传有待进一步探索。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法治建设工作。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拓展丰富法治学习形式和内容,落实落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采取自学、集中辅导、执法实践等多种形式相结合,扩大培训覆盖面,将法治建设与生态环保日常工作紧密结合,打造一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
二是规范文明执法,不断提升环境监管能力。认真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稳步推进数智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加强执法监督,使生态环境执法更加数智化、规范化、标准化。
三是创新宣教方式,不断拓宽普法宣传渠道。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拓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活动,营造人人崇法、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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