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公安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5-03-11 14:56 来源:新余市公安局 作者: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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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以群众满意为导向,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全力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全力护航新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政治铸魂,确保法治公安建设的正确方向。一是坚定政治立场信念。始终牢记公安姓党这一政治属性,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新余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工作制度》,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讲与业务学习、党建学习等统筹部署,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决策水平显著提升。三是充分发挥党委核心作用。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党委工作的重要位置,并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听取调度全市公安机关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确保法治建设向好发展。

(二)聚焦主责主业,助推平安新余建设高质量发展。一是严打违法犯罪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保持对“黑拐枪”“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打击治理电诈、“昆仑2024”、清源断流、猎狐、獴猎等系列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全市刑事、治安警情同比分别下降8.18%、15.83%,实现了“五个一批、五个严防、三个确保”工作目标。命案连续12年全破、发案数连续7年全省最少;电诈案件发案数、损失数连续四年下降;侦办的伪劣化肥案被评为全国农资售假典型案例。二是强化公共安全防范治理。统筹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结合“进网格、访万家、护平安”等专项行动,实行“排查、评估、交办、化解、回访”工作闭环,累计排查矛盾纠纷10370起,化解10148起、化解率97.86%。深化与交通运输、公路、应急等部门联动共治,滚动排查风险隐患路段2131处,治理高风险道路运输驾驶人101名,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1.11%。承压奋进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电动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等行动。三是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持续放宽市场准入,推动出入境、户籍、车驾管等便民利民举措落实落地,联合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全面梳理印章刻制系统,开通“互联网+印章刻制办理服务”。制发《新余市公安局办公室关于传发全市公安机关服务企业护航经济发展“护企安商”专项行动方案》并在全市开展专项行动,年度内侦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等案件38起,采取强制措施41人。

(三)严格法定程序,主动践行法治规范。一是坚持依法依规决策。市局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方面,均在充分调研征集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后实施,力求决策科学正确。二是紧盯民警执法培训。坚持“服务实战”、“服务基层”,采取专家授课、案例研讨、集中培训、送教上门、交叉检查、旁听庭审等方式,开展各类法治培训活动40余场,参加人数共计1830余人次,执法民警的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三是深耕法律顾问制度。继续发挥公职律师办公室积极作用,为市局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行政复议诉讼、合同审核、地方立法等工作中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推进全局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合法合规。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利用公安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发布机构概况、规划计划、权责清单以及执法公开、工作动态等,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积极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清理后现行有效文件6件,废止2件。

(四)坚持规范执法,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一是严格落实办案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禁止逐利执法“七项规定”、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等执法要求,从现场执法、嫌疑人询问,到涉案财物扣押、案卷保管全程记录,所有案件网上流转、文书网上打印、证据材料网上上传,执法人员单警装备、执法记录仪、车载装备配备率100%。明确要求执法岗位民警必须取得基本级以上执法资格,确保执法有效。二是出台规范执法意见。起草制定了《新余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刑事案件管辖内部分工》《办理食品药品环境和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分工规定(试行)》《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负面清单实施细则》等文件,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体系。三是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成立以市局主要领导为主任的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不断提升执法监督委员会监督质效。坚持把案件审核监督作为确保办案质量的重要环节,加强对执法办案的事前、事中审核监督,采取五级审核制,及时防错纠错执法问题,年度内无行政复议案件撤销、无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无法院判决无罪刑事案件。围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先后开展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交通、故意伤害、黄赌毒、重大行政执法等专项评查。主动作为,积极回应群众期待,在全省率先组织开展“清积案、破现案、压发案、提升执法公信力”专项治理工作。

(五)坚持改革创新,法治建设提档升级。一是擦亮案管中心全国标杆名片。按照“安全、规范、集约、智能、高效”总原则,全力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打造为“一站式办案、合成化作战、智能化管理和全流程监督”的总基地。制定下发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使用管理规定,常态化开展集中送押体检,搭建远程询问系统,推动建立血液酒精检测鉴定实验室,开展合成作战,不断规范执法行为,降低执法风险,减轻办案单位负担,提升警务运行效率,展示平安新余和法治公安建设成效。二是繁简分流轻案快办。依托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成全省首个公检法司简易刑事案件一体化一站式快速办理中心并实体化运转,出台全省首个《办理轻微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指导意见》,与检察院、法院建立速裁案件办理团队,扩大速裁程序适用范围,被新余市改革委员会评为“2023年度新余市全面深化改革十大优秀案例”之一。三是推动公检法诉讼改革。依托中心大本营,深入推进公检法协同提效。联合市检察院深化诉讼改革,推动将交通类刑事案件由市公安局直接移送起诉至相应的基层人民检察院,实现“去弧拉直”,有效提升办案效能。联合召开检警工作会商交流会,出台刑拘直诉、取保候审公安办理检法沿用等系列减负措施。四是推动县级公安机关接报案中心建设。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接报案问题,按照“便民、科学、实战、专业”的要求,借鉴行政服务中心“一件事一次办”经验,对接报案工作归口管理,各县分局全部完成接报案中心建设并实体运转,从源头、机制、运行效率上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表现在:一是法治理念不牢、责任心不足、学法热情不高等现象还一定程度上存在;二是科技助力法治建设现代化尚有空间。

三、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5年,市公安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围绕市局党委“八大行动计划”工作思路,坚持实战导向、问题导向、基层导向、效果导向,高水平推进新余法治公安建设,全力护航新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好党委学法责任,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制定年度领导学法计划和学习清单,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县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的必修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公安执法全过程、各方面。二是提升执法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培训力度,抓住民警“重要多数”,立足实际,系统谋划执法教育培训工作,针对新法律法规、新执法技能等内容,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活动。加强执法人才培养,建立执法人才库,鼓励支持民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公安机关执法等级等考试,选拔优秀执法民警担任公职律师、兼职法制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创新普法方式,增强宣传效果。进一步拓展“法律六进”活动的深度和广度,结合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开展精准普法。结合公安工作特点以及数字化手段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方法,采用案例化、可视化手段加强公安法治短视频、微电影创作,持续深化线上阵地与线下阵地、对内平台与对外平台、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共同发力的全媒体普法矩阵建设,制作更多高质量、接地气的普法作品,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聚焦改革创新,树牢法治品牌。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工作再升级。打破信息数据壁垒,做好市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系统与警种部门数据系统融合对接,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推动法制信息化智能化进程。加强与政法委、检法司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速裁案件类型扩大、法检常态化入驻和案件同步办理,真正做到侦查、起诉、审判、法律援助等诉讼环节一体化运转,无缝隙对接,全流程提速。五是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执法公正。加强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动使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智能化执法监督平台系统,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实时监督和动态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有机结合,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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