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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0 09:05 来源: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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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地址:新余市长青南路229号,联系电话:0790—6436616,邮编:338000,电子邮箱:g6436616@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优化信息发布平台,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本年度中心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48条,其中新闻动态114条,公告公示10条,法规文件3条,政策解读4条,办事服务1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财政资金信息3条,党风廉政建设1条,工作计划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已全部办结,未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信息发布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全流程和各环节管理,严防内容细节错误,重要稿件信息按规定程序送审,切实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优化中心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确保栏目设置规范、内容更新及时、分类明晰,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本年度发布微信公众号文章59篇,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注册人数75595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坚持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程序规范。指定专人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首页与栏目,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更新效力状态,实时监测网站错敏信息、隐私泄露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本年度未开展社会评议,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缺少图解、视频等多样化形式的解读;二是创新能力有待加强,微信服务号信息发布以文字图片形式为主,运营方式不够多样丰富。

下年度改进举措: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将信息公开与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紧密联系,不断拓展政策解读渠道和方式,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可读性和传播面,提高群众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知度和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亮点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详细解答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方面的群众关切问题,使公积金政策得到广泛宣传,进一步深入群众、服务群众。二是做好基础信息公开,在中心网站公开最新公积金政策文件、业务运行情况、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等信息,并深入推进政策解读工作,对贷款、提取、缴存等重要政策、重点工作进行解读。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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