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收费问题的调查情况报告

日期:2025-11-24 11:39 来源: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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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和市民通过《掌上问政·党风政风》等渠道集中反映我市部分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存在“同小区不同价”“服务费偏高”“实际收费与公示不符”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单位对涉及的小区开展现场核查。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范围涵盖春龙湖畔、恒大城、路东小区、御天城、苗圃星城、帝景城、亲水湾、格林春风颂等8个住宅小区。核查重点包括各小区充电桩的运营主体、收费标准、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规收费行为。

二、调查情况

一是充电桩运营主体多元,服务费标准存在差异。经查,多个居民小区存在两家以上充电桩运营商同时提供服务的情况,不同运营商之间的服务费定价不一,直接造成“同小区不同价”现象。例如,春龙湖畔、恒大城、路东社区等小区均有2至3家运营商并行运营,服务费标准分别为0.37元/度、0.58元/度、0.62元/度不等;帝景城小区共有4家运营商,服务费介于0.38元/度至0.58元/度之间;亲水湾小区有3家运营商,其中两家服务费为0.38元/度,另一家则按0.1元/千瓦·时收取;而格林春风颂小区仅由一家运营商提供服务,服务费为0.1元/千瓦·时。此类多家运营商并存、收费标准不统一的现状,成为居民感知价格混乱的主要原因。

二是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价格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经查,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费属于市场调节价范畴,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但在实际执行中,价格公示环节存在明显短板。主要表现在:部分小区未设置收费公示牌,或公示牌损坏、脱落未及时修复;多数公示内容不完整,如缺少运营单位名称等关键信息;服务费计费方式标示不清,部分运营商以“元/千瓦·时”标示,未对充电费用构成作清晰说明,导致居民对计费方式理解困难,容易引发误解和争议。

三是价格透明度不足,影响居民知情权与公平感知。运营商在收费公示中存在信息不完整、表述模糊等问题,居民难以全面、准确地了解充电费用的具体构成,也无法对不同运营商的服务费进行有效比较。部分运营商虽在形式上设置了公示牌,但内容不清晰、不统一,使得居民在实际使用中易产生价格困惑,甚至对收费的公平性产生质疑,不利于构建公开、透明的消费环境。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已向相关充电桩运营单位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规范价格公示行为,提升服务透明度。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公示监督。组织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收费公示专项检查,重点核查公示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督促运营商在经营场所及扫码支付首页或充电确认页面等关键环节,以清晰易懂的方式明确公示计费模式、服务费构成等关键信息。

二是加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严查价格欺诈。重点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如虚假折扣)、在标价之外加收费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并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提升执法震慑力。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推动规范发展。多渠道开展价格政策宣传解读,向经营者和消费者普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相关政策。组织召开行业规范经营座谈会,引导运营商合理定价、诚信经营。

附件1.春龙湖畔、恒大城、路东小区、御天城、苗圃星城小区核查图片

2.帝景城、亲水湾、格林春风颂小区核查图片

 

 

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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