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整改】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5-01-20 18:37 来源:新余市审计局 作者: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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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摘要稿)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2024年12月30日,市审计局局长付敏华在新余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作了《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7个方面71个具体问题,现已经完成整改68个,部分整改3个,整改率95.77%。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发现预算拨付下达、执行、绩效管理等方面共8个问题。已加快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分配,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强化经费用途审核,精细预算编制执行,严控经费支出,处罚违规提前列支单位,及时催缴非税收入。问题完成整改7个,1个部分整改。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发现预算收入管理不到位、津补贴发放不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等方面共10个问题。相关单位非税收入已按规定上缴国库,国有资产经营收入已完成追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奖金退回至市财政或单位账户。专项结余资金已上缴至市财政。已完善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发现重大项目方面共25个问题:有关县区出台了相关制度,补办了竣工验收手续,追缴了利息损失及违规款项,问责相关责任人。问题已完成整改。重点民生资金审计共发现8个问题。医保基金保费欠费已据实清缴或核销,医保基金间挤占垫付资金已清理,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款已补充支付,占用资金已转至医保基金财政专户,少结息的利息差额已补齐。问题反映不规范就业补助资金已据实追缴或下发至用工企业,涉及企业已到税务部门补缴税款。问题已完成整改。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共发现5个问题。省级下达我市15个矿山及2018年后新成立矿山均已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耕地保有量目标及新增耕地任务已完成,完成了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批而未用、批而未供任务;政策性关闭煤矿企业矿产权价款已退还企业,地质灾害防治进展缓慢项目均已完工并通过初验。问题已完成整改。

五、市属学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共发现2个问题。违规收益已上缴财政,相关责任人已问责,课后延时费开支不规范问题线索由市纪委做函询了结处理。问题已完成整改。

六、政府专项债券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发现专项债券信息公开、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债券投资项目管理及收益实现等方面共7个问题。已公开专项债项目信息,专项债资金已严格使用程序、加快支付进度,利息损失已追回或冲减工程款,项目结余资金缴入国库或调配至其他项目使用。问题涉及县区专项债项目支付率均有提高,对应的预期收益已实现,目前已完成整改5个,部分县区涉及项目还在积极推进中。问题部分整改。

七、县区财政决算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发现县区6个问题。虚增非税收入已归还原渠道,非税收入已缴国库,并问责相关责任人;税收收入已无跨年度入库现象;公务用车支出同比下降,结余专项资金已上缴国库或拨付其它项目建设;出台了总部经济和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有关制度,停止了无依据收费并退回、上缴了违规金额,问题涉及往来款已全部清理完毕。问题已完成整改。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有效整改,巩固和拓展审计整改成效。被审计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抓好当前仍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工作。主管部门要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主管领域审计整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整改效果。审计机关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依法对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合规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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