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整改】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11-02 19:28 来源:新余市审计局 作者: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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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摘要稿)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2022年10月31日,市审计廖南生总审计师代审计局局长温林在新余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上作了《关于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2022年8月30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听取并审议《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为切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8个方面73个问题,已经整改63个,正在整改10个,整改率 86.3%。问题金额526162.93万元,整改资金469215.07万元,上缴财政资金683.16万元,出台或完善制度10条,移送有关部门处理24件,处理47人。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管理不规范。涉及市财政局专项资金未及时下达、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较慢、部分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市露林投资有限公司、新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2家市属国有企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报表等4个问题,采取了及时下达专项资金、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报表的措施,已经整改。

(二)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市财政局已将其他收入缴库,已经整改。

(三)财政专户管理不规范。涉及改变专户用途、未严格执行财政专户撤并要求、部分专户资金长期未使用等3个问题,采取了专户销户的措施,已经整改。

(四)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不规范。一是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使用进度较慢的问题,已经整改;二是部分以前年度债券资金未使用的问题,正在整改。

(五)部分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已进行了全面清理,已经整改。

(六)财政绩效管理不规范。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开展部门重点绩效评价及2021年度部门项目自评复核的通知》,开展绩效自评结果复核工作,已经整改。

二、民生和其他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的整改。

1.资产管理方面。市人社局办公大楼已竣工交付使用未转固定资产正在整改;数据录入不完整、划转资产未进行账务调整、部分资产重复反映、应核销未核销4个问题,采取了国有资产清查、账务调整、按程序核销的措施,已经整改。

2.资产经营方面经营性店面监管不到位、租赁收入未缴入财政非税收入账户、房产租赁到期未办理续租手续、违规签订房屋租赁协议4个问题,采取了店面移交市国资公司监管、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入不再上缴财政、退租、下达律师函告知租赁合同无效的措施,已经整改。

3.资产处置方面。棚改拆迁补偿资金未入财政非税收入账户,部分单位资产处置不及时、账实不符2个问题,采取了上缴财政专户、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资产清查的措施,已经整改。

(二)2018年至2020年市本级教育附加费及职业教育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

1.资金分配方面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取消了无关单位教育附加费的安排,已经整改。

2.资金使用方面市财政局与市教育局每两年联合开展一次教育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和处理发现的问题,抓好检查结果的运用,已经整改。

三、固定资产投资和政府采购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政府采购预算与实施计划管理存在的问题

包括部分主管部门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2个主管部门未编报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落实国家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方面存在偏差3个问题,采取了政府采购系统与预算一体化系统对接功能、及时报备、加强管理的措施,已经整改。

(二)政府采购方式存在的问题

包括采购代理机构选择程序不规范、工程发包不规范、未按规定抽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3个问题,其中:工程发包不规范正在整改,其他2个问题采取了加强代理机构监管、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的措施,已经整改。

(三)政府采购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

包括应交未交履约保证金、部分政府采购项目违规设置门槛 部分项目采购文件不规范的2个问题,采取对当事人提醒谈话,补缴保证金;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49份,对29家采购单位依法给予警告,对20家代理机构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的措施,已经整改。

(四)监管部门职能履行存在的问题

市财政局印发了《新余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和履约验收操作指引》的通知,已经整改。

(五)政府项目投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包括未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项目结算管理不规范、工程审核不严导致多计工程款等3个问题,采取对相关责任人依法处理、由所在学校主管领导约谈相关责任人,移送教育主管部门、相关学校将多计工程款上缴市财政、涉及2个学校聘请的中介机构移送市住建局处理等措施,已经整改。

四、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融资担保机构内控管理不规范

1.资产结构比例不合规市国信担保公司正在整改。

2.融资担保公司代偿率不符合规定。市国信担保公司重新修订《担保代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成立代偿责任认定工作小组,已经整改。

(二)担保贷款管理不规范

1.担保贷款审核不到位市国信担保公司正在整改。

2.未有效监管担保贷款资金用途。市国信担保公司正在整改。

3.担保前审批不规范。市国信担保公司完善了考核管理办法,已经整改。

五、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年初预算编制不准确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完善了单位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已经整改。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涉及单位已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上缴财政,已经整改。

(三)专项资金支出不规范。市生态环境局正在整改。

六、国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经营管理不规范。

1.违规借款或委托贷款给私营企业。仙女湖区正在整改。

2.对外投资分红不到位,个别投资项目效益低下或造成损失2021年仙女湖区已收到渔业有限公司分红款,其他投资项目制定了分红政策,及时确认投资收益,已经整改。

(二)工程管理不合规。

1.工程项目建设成本没有分具体项目核算仙女湖旅发集团已作调账处理,已经整改。

2.工程项目成本核算不实仙女湖旅发集团已作调账处理,已经整改。

3.施工管理不到位造成行政处罚纪检部门已对仙女湖城投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已经整改。

4.部分项目长期闲置造成资金损失。江西自然科学博物馆已进行公开拍卖,但中标公司一直未履行义务,目前已发出律师函,解除合同并没收预付拍卖款1000万元。2021年10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成立新余市盘活江西自然科学博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着手盘活事宜,已经整改。

(三)财务核算不规范。

仙女湖区相关平台公司采取了调账处理、清理往来、合并报表的措施,已经整改。

七、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政策落实有偏差。涉及6个单位主管的政策目标,通过努力达到了目标要求,已经整改。

(二)主责主业履职不到位。涉及4个单位按照审计处理意见抓好整改落实,达到了整改要求,已经整改。

(三)违规收取费用。市环卫处已停收建筑余土调节费,已经整改。

(四)财政财务管理不规范。市林业局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正在整改;应收未收工会会员会费、白条列支有关费用2个问题,采取了清缴到位、补开发票的措施,已经整改。

(五)违规发放津补贴已全部退回,已经整改。

(六)单位往来账未及时清理目前涉及2个单位仍有部分往来款项未清理,正在整改。

八、分宜县2019年度和2020年度财政决算审计情况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安排、编制不合理。涉及收支预算编制不科学导致预决算数偏离较大、年初预算安排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未完全执行、预算编制固化、部分项目年初预算执行率低4个问题,分宜县采取了科学编制预算、规范年初预算安排、不再安排特色小镇建设专项经费、严格审核把关项目的措施,已经整改。

(二)预算超支。分宜县采取量力而行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已经整改。

(三)土地出让金返还不合理。分宜县制定了《分宜县招商引资优惠四十五条》,规范了土地奖励政策,已经整改。

(四)水土保持补偿费少上解市级收入。已上缴市财政,已经整改。

(五)无依据收费。分宜县已经停止审计报告反映的无依据收费,纪检组对涉及单位已完成问责程序,已经整改。   

(六)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涉及非税收入专户收入未及时缴库、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未缴国库的2个问题,已全部上缴县国库,已经整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还有10个问题未整改到位,表明一方面,有些被审计单位对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认识不深,重视不够,整改不力,没有真正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另一方面,一些问题的整改需要一定时间,如出借资金一时难以收回或已经造成损失、挪用专项资金资金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整改工作的跟踪督促力度,推进审计整改结果公开,构建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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