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09〕368号)和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余人社字〔2016〕91号)等文件要求,经县区初审推荐、考评小组现场复核和评分,新余市百涛职业培训学校、江西新余科达技工学校及新余高新区中新成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三家单位符合认定条件,拟同意认定其为我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开展创业培训工作。
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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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3日
根据《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参加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五级)12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技师(二级)4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仅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未达到培训期限规定学时要求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根据实际培训时间,按照100元/人/天(8个标准学时)、最高不超过补贴标准的60%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