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新余市乡村振兴局 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余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新余市“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的通知

日期:2023-01-06 16:48 来源:市乡村振兴局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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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乡村振兴局 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余市农业农村局关印发《新余市“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的通知

乡振字〔2022〕  1 2 号

各县(区)乡村振兴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局,直有关部门:

现将《新余市“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新余市乡村振兴局       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余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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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期。根据《江西省“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新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新余市情,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显著成就

“十三五”期间,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对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定扛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坚持“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实现高质量、确保可持续”的工作要求,精准施策,扎实推进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积累了脱贫攻坚“新余经验”

(一)贫困人口全面脱贫。至“十三五”期末,全17个贫困村全部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户8432户20572全部如期实现脱贫

(二)贫困群众“两不愁”质量水平全面提升2020年底,全市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668元,且所有贫困家庭人均纯收入都达到6000元以上,贫困群众生活显著改善;同时,统筹发挥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残疾补助、临时救助、基本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作用,坚持“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三)贫困群众“三保障”突出问题全面解决。义务教育方面,全市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无一人失学辍学,贫困学生教育资助率100%,实现“应助尽助”。基本医疗方面,坚持健康扶贫“四道保障线”全覆盖,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90%以上,全部实现“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住房安全方面,完成贫困户2583户危房改造任务,贫困群众住房安全居住率100%。饮水安全方面,在全省率先实施并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贫困户自来水通水率达94%以上、饮水安全达标率100%。

(四)贫困群众自主脱贫动能全面增强。产业扶贫快速发展。“十三五”期全市投入产业扶贫资金31684万元,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4374万元,发展特色产业项目932个扶贫主导产业项目97个,覆盖全市392个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5%以上贫困人口年均产业增收1200元以上。就业扶贫稳步推进。大力促进贫困人口稳岗就业,开展贫困人口就业培训2393人次,对有培训意愿和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全部培训一遍;加大就业政策支持力度,发放各类就业补贴14138人次1790万元,实现贫困人口稳定增收。

(五)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断改善。贫困新农村建设和村庄整治全覆盖,全市所有25户以上自然村水泥路实现“村村通”,所有行政村实现动力用电、4G网络和光纤宽带全覆盖,所有自然村和农户通生活用电,实现农村气象新、面貌美、活力足、前景好。

(六)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全面凸显。2019年举办全省乡村扶贫工作站(室)建设示范培训班2020年举办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培训研讨班。在全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2018起连续3年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在2018-2020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考核中,连续获全省“优秀”等次,累计获得省级财政绩效奖励资金2400万元。

(七)脱贫攻坚特色亮点全面呈现在脱贫攻坚的实践探索中,我市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创新作为,走出一条独具新余特色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之路。

1.创新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我市在全国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强部门参与长效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发挥信息化作用,发动行业部门参与,探索形成“常态化比对、动态化监测、精准化帮扶”的精准防止返贫新机制,实现农户自下而上主动申报与部门自上而下筛查预警有机结合,极大的提高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的及时性、精准性和有效性。主要经验做法,入选2020年国家脱贫攻坚典型案例。2020年12月2日,我市也因此受邀作为全国唯一的地级市代表参加国务院新闻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2.创新开展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我市在产业扶贫实践中,紧紧抓住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这个关键,因地制宜,持续推进创新,探索出“以产业选准人、以商会带动人、以政策激励人、以机制成就人”的精准育人新模式;又经发展完善,形成一条“党建引领、商会奠基、协会垒台、众筹发力、考核激励”的育人新路子,建立起“以业引人、以人引业,双向引领、同向发力”的人业互动新机制。我市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经验做法,得到国务院扶贫办充分肯定,2019-2020年先后4次在全国性相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并于2020年12月25日成功入选人民日报社、国务院扶贫办评选的《第三届中国优秀扶贫案例》

3.创新“晓康驿站”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我市在深化扶贫扶志感恩行动中,创新载体,在每村建立一个“晓康驿站”;通过“以劳动挣积分、用积分换物品”的方式,全面实施“增收激励法”,有效激发贫困群众积极向上向善向美,为打好脱贫攻坚战注入强大精神动力。我市“晓康驿站”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经验做法,2019年国务院扶贫办给予充分肯定并大力推介;2020年入选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评选的“运用积分制改进乡村治理典型案例”。

4.创新实施扶贫产业众筹模式。依托26家乡镇商会,成立一个市级创业致富带头人协会和8个致富带头人专业委员会,在全市搭建一个产业扶贫平台,以协会和专委会创办领办的产业项目为众筹方向,以致富带头人为众筹主体,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通过“整合政府资金、统筹村级资产、嵌入农户资源、撬动社会资本”方式,筹集产业资金,抱团发展产业;建立起一套产业众筹评价体系,开展“双向评价、双向激励”,发展壮大扶贫产业。我市扶贫产业众筹模式,得到国务院扶贫办充分肯定,并于2020年成功入选国家脱贫攻坚典型案例

5.创新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帮困全面推进社会扶贫体制机制创新,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全市发动4048名“两代表一委员”参与精准扶贫行动,1000多名企业家参与“同心·千企帮千户”结对帮扶活动,26家乡镇商会开展“六个一”行动回报桑梓,走出一条“干群联心、层层联动、行行联通、户户联产”的社会扶贫新路子。我市人大代表参与脱贫攻坚的典型经验,得到省人大多次肯定并在全省推广。《中华工商时报》、全国工商联网站、江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我市社会扶贫做了大量宣传报到。其中,我市乡镇商会参与的社会扶贫经验做法,2019年得到国务院扶贫办大力推介

6.创新建立扶贫资产监管机制。充分发挥我市信息化优势,创新建立起扶贫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探索出“信息化建设、阳光化监管,全生命周期管理扶贫资产”的新模式;在全省率先开展和完成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并建立起经营性扶贫资产管理长效化机制,为确保资产持续发挥扶贫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了有力支撑。主要工作做法获国家和省扶贫办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7.创新使用社会资金开展防贫保险积极探索利用社会资金开展防贫保险的社会助力新方式,率先成立全省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扶贫慈善基金会——新余市扶贫慈善基金会由基金会筹集社会资金开展防贫保险。每年出资350万元,以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按不少于农村总人口10%的比例框定,为全市7万名农村低收入人群购买防贫保险,在全省开创了使用社会资金开展防贫保险的先例筑牢了防止返贫致贫的“最后一道防线”。主要做法受到各级媒体广泛关注,《中国青年报》曾头版刊发推介。

8.创新打造农村民生“十张名片”。充分发挥小市好统筹优势,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农村民生事业,形成独具新余特色的“十张名片”。创新推进“小荷工程”建设,有效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在校寄宿生学习和生活条件,提高教育保障水平。创新建设“晓康诊所”,实现所有行政村全覆盖,打通农村医疗服务“最后一公里”。率先实施“拆三房、建三园”行动,农村旧貌换新颜,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效保障农户住房安全。创新推进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率先迈入城乡同饮“一管水”新时代。创新建设“颐养之家”,在全国首创“党建+颐养之家”农村居家养老模式。创新建立“晓康驿站”,推行“积分制”管理,有效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创新推动农村厕所革命,为每个自然村建有至少一座无公害水冲式厕所。全面实施“暖冬行动”“明亮行动”“播爱使者”行动,广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题。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新形势

(一)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集中式攻坚转向常态化帮扶2020年后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退出绝对贫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顺应农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逐步把工作对象转向所有农民把工作任务转向推进乡村五大振兴”、把工作举措转向促进发展,使帮扶工作由集中式攻坚向常态化治理转变,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

(二)经济社会发展风险叠加,帮扶制度体系必须进一步健全当前国内外形势复杂严峻,尤其是经济全球化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叠加新冠疫情、出口贸易受阻、局部战争冲突等影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风险上升。帮扶工作还面临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三类人群因病因残、产业支撑能力不强、自然灾害等多重原因引发的返贫风险。因此,必须加大后续扶持力度,构建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持续增收机制、多重保障机制,建立政府、市场和社会不同帮扶主体之间的协同机制,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等,分层分类保障公共服务水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

(三)新技术蓬勃发展,为乡村振兴带来新的机遇与新挑战。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5G、VR以及元宇宙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数字技术的触角已渗入乡村振兴的方方面面,推进政府治理不断变革,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数字乡村战略实施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夯实技术治理基础。“十四五”时期,我市将进入数字经济全面拓展期、数字化转型加速期、治理体系完善的关键期,要着力加强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数字技术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应用场景和帮扶模式融合创新,推进乡村建设数字化、信息化,提高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伟大脱贫攻坚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健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以及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常态化帮扶机制。加快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重点工作,着力打造新时代乡村振兴样板之地。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统筹、省负总、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市县乡村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结脱贫攻坚经验,继续发挥脱贫攻坚体制机制作用。

2.坚持有序调整、逐步平稳过渡。过渡期内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下更大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对脱贫村、脱贫人口要“扶上马、送一程,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在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务求实效,增强脱贫稳定性。

3.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智扶志相结合,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发挥奋进致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

4.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协同发力。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5.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施策推进。综合考虑县域规模和分布,因地制宜实行分类分档支持,将4个县(区)为分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县和整体推进县,有针对性地在财政、金融、人才、项目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推进两类县科学发展。

(三)目标任务

到“十四五”末期,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农村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脱贫群众逐步走上共同富裕之路。到2035年,农村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村居民收入明显提升。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措施,把促进农村加快发展作为主攻方向,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发展差距,确保兜底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确保“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巩固提升。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

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并有效运转,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扶贫项目资产得到有效管护,资产收益能力明显提升。特色产业做大做强,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壮大。脱贫劳动力持续稳岗就业,职业技能不断提升。消费帮扶不断深入,产品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社会帮扶力量持续增强。乡村五大振兴协同推进。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不断优化,村级组织建设不断加强,乡风文明和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成效显著。

四、健全完善返贫监测帮扶机制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强化监测预警,定期跟踪回访,开展分层分类动态监测和帮扶,增强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精准性、时效性和有效性,做到早发现、早预、早帮扶,确保监测对象不返贫、不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一)合理确定监测对象和范围

1.明确监测重点。高度关注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薄弱的乡村,选定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从资金、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支持。完善动态监测机制,将脱贫人口和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三类人群”全部纳入监测帮扶,常态化监测其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每年度综合本地区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合理确定监测范围,实事求是确定监测对象规模,把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确保做到应纳尽纳

2.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实时监测旱涝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规模性失业、乡村产业项目发展失败等突出问题,及时排查预警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

(二)优化完善监测方式

1.优化监测数据平台。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数据为基础,完善监测对象基础数据库。优化完善市防返贫监测平台,增加防返贫监测对象监测和预警功能,加强数据共享。

2.优化监测指标体系、程序和方式。完善回访评估机制,查找薄弱环节,及时补齐短板。完善农户自主申请、部门信息筛查、基层干部摸排的“三线预警监测机制和监测对象识别程序,对监测对象快速发现、精准认定、及时帮扶、动态调整。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注重利用媒体、信访等渠道,收集风险预警信息。

(三)坚持因户施策帮扶

1.坚持精准施策。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分类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要求精准帮扶;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开展综合性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激发其内生动力,鼓励其通过自身努力发展致富;对丧失劳动能力或无劳动能力的,通过社会保障兜底和开展相应救助等方式,长期跟踪监测。

2.稳定消除风险。依据有关规定,开展风险消除。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稳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履行程序后,标注“风险消除;对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继续监测帮扶,直至返贫风险稳定消除。

五、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水平

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守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本要求和底线任务,确保脱贫人口稳定脱贫。

(一)持续提升农村教育保障水平

1.加强控辍保学。完善“联控联保、动态监测、行政督促、书面报备、精准帮扶机制。实现属地“控辍保学常态化、制度化管理,健全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联控联保责任机制、数据比对机制、合力劝返机制和依法控辍治理机制等工作机制

2.完善教育资助政策。巩固拓展“双负,进一步提升精准资助水平。完善教育资助体系,加大对家庭困难学生的政策支持力度,将低保、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学生纳入资助范围予以优先保障。

3.加强农村教育人才供给。优先满足农村学校对高素质教师的补充需求,支持农村学校增加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加大“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实施力度。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特殊津贴等各项政策。

4.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加快土地供给,大资金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和服务经济发展能力。

5.保持专项计划支持不变。继续实施苏区专项招生计划、重点高校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二)整体提升农村医疗保障水平

1.优化调整医保帮扶政策。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增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功能。确保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应保尽保。健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保台账,做好分类资助参保工作。对已实现稳定就业的脱贫人口,引导其依法依规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和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合理确定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十四五”时期,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总体稳定在70%左右。推进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区内政策统一、待遇普惠。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巩固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参保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统一至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稳定在60%。在全面落实大病保险普惠待遇政策基础上,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继续实施重大疾病专项救治行动加强大病致贫风险研判和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帮扶机制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四种主要慢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持续推行市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持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防止过度医疗,防范欺诈骗保、住院逃费等不良行为。加强村卫生室管理,严格坐诊巡诊制度,确保公有产权村卫生室不发生“闲置”,具有基本的诊疗设备及药品,能够开展基本诊疗活动。

3.建立健全分层分类医疗救助体系。优化调整脱贫人口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统筹完善居民医保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在过渡期内给予定额资助。完善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明确救助费用范围,严格执行基本医保“三个目录”规定,合理确定救助水平和年度救助限额,按规定做好分类救助。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特困人员、孤儿按100%救助,不设年度救助限额;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按75%予以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5万元;其他救助对象救助比例略低于低保对象。统筹加大门诊慢性病救助保障,门诊和住院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额。经三重制度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

4.提升医疗保障和管理服务水平。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做好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监测,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的主动发现、动态监测、信息共享、精准帮扶机制。分类明确因病返贫和因病致贫监测标准,建立依申请救助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形成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和医疗互助发展,支持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发展,满足基本医疗保障以外的保障需求。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加强产品创新,在产品定价、赔付条件、保障范围等方面对困难群众适当倾斜。支持推行乡村公益医疗互助,规范互联网平台互助,加强风险管控,引导医疗互助健康发展。发展壮大慈善救助,鼓励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设立大病救助项目,发挥补充救助作用。

(三)大力提升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水平

1.完善动态监测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开展动态监测。对于监测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建立工作台账,落实销号管理。

2.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坚持“安全为本、因地制宜、农户主体、提升质量”的原则,实施六类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落实保障对象公示制度,强化群众监督作用。强对象审批和补助资金使用监管,及时拨付补助资金继续执行危房改造年度绩效评价,提升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效。鼓励各地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或购置村内闲置安全农房、给予租赁置换补贴或各类住房补助等方式解决农村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突发困难家庭和其他脱贫户等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安全问题。

3.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全环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服务体系,落实抗震、防洪、防火、防雷电等安全措施,保障群众住房安全。加强乡村建设工匠等技术力量培训,建立行政区域内技术帮扶机制。建立健全危房改造户住房质量负责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加强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指导做好竣工验收,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

(四)稳步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1.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围绕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按照农村供水保障新标准要求,通过工程建设与创新管护机制,逐步建立与城乡统筹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农村供水保障体系。到2025年底,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9.16%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体系基本建成,良性运行管理目标基本达到,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农村居民喝上安全水、放心水、幸福水的愿望基本实现。

2.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成果。密切跟踪和动态监测供水条件薄弱地区的农村供水工程运行和村民饮水状况,督促加强工程运行管护,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实行动态清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建立应急供水预案,抓紧抓好供水薄弱环节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五年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将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多渠道落实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维修养护资金。

六、大力推动农村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全面实施农村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农产品品牌创建和产销对接活动,深化拓展消费帮扶,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持续推进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1.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做大做强稻米、生猪、牛羊、水产四个传统主导产业,做优做精果蔬、中药材、油料、苎麻四个特色产业,加快构建“4+4优势特色产业新体系,全面推进我市农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争取市、县(区)两级在财政资金、用地供给、金融保险、科技人才等方面给予大产业项目重点倾斜。重点打造和发展“三品一标”,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的农业品牌,以品牌力提升竞争力。大力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着力推进稻米、生猪、牛羊、水产、果蔬、中药材、油料、苎麻等产业高质量发展。突出“一村一品”的发展思路,不断壮大新余蜜桔、高产油茶、苗木花卉、麒麟西瓜、商品蔬菜、仙女湖有机鱼、仰天岗葡萄、欧里蜜薯、凤凰湾黑米、九龙山乡芡实等特色农产品品牌。落实好《新余市支持新余蜜桔产业发展三十条》和《新余市支持牛羊及水产产业发展三十条》政策,充分发挥产业奖补资金作用,不断提升产业品质,推动产业发展壮大。

2.积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一产规模、质量和效益,延伸二产产业链、深化农产品加工,拓展三产综合服务、仓储、物流、品牌营销、休闲观光功能。针对新余市主要农产品供求现状,根据农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向,坚持以市场为方向,适度控制常规粮食、生猪、水产等传统产业,以发展绿色生态农业为重点,以提升农产品品质、打造绿色品牌为目标,发展高效精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延伸农业产业链条。以信息化手段服务现代农民,培育壮大农村电商市场主体,形成一批智慧农业示范企业、示范园区,抢占现代农业发展制高点。支持乡村两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布局,构建农村供销电子商务网络体系,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农产品进城和农资、消费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格局。创建一批国家、省、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集中打造分宜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渝水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形成以分宜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龙头、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为骨干、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为基础的发展格局。

专栏1  乡村现代农业产业提升工程

立足于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鼓励各地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重点围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打造特色帮扶产业,将一、二、三产业相融合,补齐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各县至少有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帮扶产业。

实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提升计划。支持农民直接经营或参与经营的乡村民宿。引导鼓励符合要求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纳入科普基地和中小学学农劳动实践基地范围。

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程。按照产业布局和产业链建设要求,发展地域特色鲜明、乡土气息浓厚的特色种养业,建成一批绿色标准化基地发掘一批优质资源,提纯复壮一批地方特色品种,自主培育一批高产优质多抗的突破性品种,集成组装一批绿色生产技术模式。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培育一批林下经济基地。

产业园区化发展工程。加快完善县城产业服务功能,促进产业向园区集中、做强做大龙头企业。按照政策集成、要素集聚、企业集中的要求,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和农业产业园区,推动科技研发、加工物流、营销服务等主体加快向园区集中,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园区集聚,促进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形成“一业一园格局。

(二)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

1.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应用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完善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探索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农村土地产权抵押融资,积极推动土地集中流转,充分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2.完善要素市场体系。深化农村改革,紧紧围绕“人、地、房、产、钱、水”等六大要素创新体制机制,以改革激活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特别是盘活提升农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三块地”的资源价值,唤醒“沉睡的资本”,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多动能。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管理服务。

3.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发展土地流转型、土地入股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扶持发展特色化、专业型种养大户和示范型适度规模家庭农场,逐步替代小规模、分散化的一家一户经营模式,鼓励发展种养结合的生态家庭农场。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水平,鼓励和支持工商资本发展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加工流通和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增进市场主体与“三农”的关联度,培育现代农业发展主力军,采取“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基地+农户”模式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大力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改革,将国有农垦场建成国有现代农业发展公司。

4.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全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和报告制度,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鼓励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入股参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拓宽集体经济发展途径。鼓励村集体领办创办合作社及其他各类服务实体,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机作业、统防统治、农资供应、冷链物流等服务。探索强村带弱村、村企联手共建、政府定点扶、扶贫开发等多种形式,实现多元化经营,增加集体资产和收入。力争到2025年基本消除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15万元以下的行政村,并培育一批集体经济强村。

(三)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1.优化产业到户帮扶政策。保持产业到户帮扶政策的延续性,政策过渡期充分考虑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低收入群体的影响,确保其持续稳定共享产业发展收益。

2.进一步完善联农带农机制。鼓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农户”“家庭农场+农户”等模式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农户通过发展生产、就业参与、土地流转、入股或托管等方式分享更多农业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同时,培育一批龙头企业牵头、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跟进、广大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构建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联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实现抱团发展。

3.探索“租金+股金+薪金”的增收致富渠道。进一步完善“三金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农业产业农民入股、分红机制和形式,鼓励农民以土地、技术等要素入股,提高低收入农民资产性收入。推行“大园区小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增加农民经营性、财产性、工资性收入。探索实施企业带动、土地托管、链式经营等新模式,使农民分股金、挣薪金、赚租金。鼓励和引导农民自愿将个人的资源、资产、资金、技术等,通过协商或者评估折价后,以投资人身份入股,让农民成为产业链、资金链、供应链、价值链的参与者和受益人。

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以平台公司、民营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为承接纽带,将农民手中分散的土地等资源整合起来,推动农业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发展。围绕产业链整合、价值链提升,完善产业经营机制,加快形成企业和农户在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格局。

(四)激活村集体经济富民功能

1.发展各具特色的现代乡村富民产业。加大对产业基础薄弱的非脱贫村政策支持力度,缓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加快发展村级特色优势产业,促进产村、产镇深度融合,推进稻米、果业、蔬菜、畜禽、水产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壮大茶叶、中药材、油茶、富硒功能农业等特色产业,发展竹类、香精香料、苗木花卉、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等林业产业。大力培育农特产品品牌,完善拓展一村一品政策,推进农特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创建,加大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与发展力度,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帮扶产品品牌。鼓励挖掘文化资源,积极发展农村文化产业基地,全面推动农旅、商旅、文旅融合发展。

专栏2  农业质量效益提升工程

乡村旅游集聚区、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工程。充分发挥乡村资源、生态和文化优势,发展适应城乡居民需要的休闲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健康养生、养老服务等产业。有效利用红色文化资源,加大乡村红色旅游开发力度。推介一批休闲农业精品线路,加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与旅游密切相关的卫生、交通、信息、邮政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和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申报创建工作,力争“十四五”时期打造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2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4个。

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力争到2025年,全市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0家以上,其中,力争国家重点龙头企业2家,农业产业化省级示范联合体5家以上,创建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140家以上,市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125家以上。

2.着力培育新型帮扶主体。支持帮扶龙头企业挂牌上市,进一步壮大企业规模。加强对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培养和培训,增强其发展和带动能力。加大资产招商力度,推进产业项目配套的道路、厂房等基础设施投入,为致富带头人等帮扶主体减轻投资成本压力。对就业帮扶对象、向帮扶对象提供就业岗位的各类经济组织和帮扶主体予以奖补等政策支持。适当降低政策奖补门槛,简化申请条件和环节,优化申报审批流程,提高企业帮扶奖补政策可得性和受益度,增强企业帮扶积极性。坚持帮扶结果导向,改革完善帮扶龙头企业资金扶持标准,实现企业规模标准向帮扶人数、增收水平等结果标准转变。完善龙头企业帮扶机制,着力提高企业帮扶增收实效。大力扶持本地本土企业的发展,增强企业帮扶可持续性,积极打造不走的帮扶工作队。推进农民合作社建设,充分发挥各类农业合作社在当地农产品生产、定价、销售等方面的核心作用,推行农业产业规模化、组织化运作。建立健全帮扶主体电子信息系统,加强台账管理,实行动态监测,提高政府服务帮扶主体水平。推进家庭农场提质升级,鼓励发展种养结合的生态家庭农场,继续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县和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

(五)促进产品营销

1.全面促进农村消费。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商业设施改造提升,逐步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拓展消费形式,打造农产品生产基地、“乡村旅游+互联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多样化消费,满足农村居民消费升级需要,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促进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

2.健全产销衔接机制。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子商务企业、批发市场与特色产业精准对接。稳定利益联结机制,打造产销共同体。引导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采取订单农业、产销一体、投资合作等方式,持续扩大农副产品直采规模,建立长期稳定的直供关系。鼓励大中型城市建立鲜活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直供直销店、社区市场,实现鲜活农副产品直接进社区。支持参加农博会、农贸会、展销会,集中推介、展示、销售特色农副产品。延长消费帮扶产业链,搭建产供销一体化公益服务平台。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加大电商帮扶服务,支持帮扶农产品进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食堂和社区、交易市场的“六进”活动。结合供销合作社市场化改革,发挥基层供销合作社在帮扶产品方面的产供销一体化作用。

3.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合理规划和布局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搭建城乡一体化电商平台、城乡仓储物流平台。推进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优化县域批发市场、商品集散中心、寄递物流基地布局,引导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脱贫村。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寄递物流体系,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大力支持各类农业电子商务创业园、产业基地和仓储物流等项目的建设。加快城乡冷链物流骨干网络建设,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推动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农产品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和农产品产地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

4.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帮扶作用。实施“数商兴农,加强电商主体培育和电商人才培训,建立健全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工作机制,促进商务部门与乡村振兴部门在电商帮扶上的有机衔接。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积极发展直播带货等新兴消费帮扶模式,有效利用区块链技术,加强平台开发,推进项目立项,着力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充分利用电商平台推进订单式帮扶,稳定供销关系,促进帮扶农特产品长期稳定销售。

专栏3  消费帮扶工程

实施“数商兴农战略。提升特色产业电子商务支撑服务水平,培育发展农产品网络品牌,深入推进消费帮扶工作。

“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发展“生鲜电子商务+冷链宅配”“无接触配送”“无接触服务”等帮扶产品新零售模式。

快递进村工程。鼓励发展“多站合一的乡镇客货邮综合服务站、“一点多能”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推进县乡村寄递物流共同配送,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支持村级邮政快递服务站等寄递物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在脱贫村和欠发达村设点为农村电商发展提供物流支持。“十四五”期间,实现脱贫村和欠发达村快递包裹收发点全覆盖。

5.建立健全消费帮扶长效机制。完善对接区域协作机制。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和京津冀等经济发达地区需求市场,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衔接机制。依托全国公路、铁路、客运场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展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行动。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农产品滞销监测预警,建立多方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应对农副产品滞销。完善消费帮扶运行管理机制。加强消费帮扶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治理包销依赖症”。加强直播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产品信任度、美誉度。加强帮扶产品价格监管,防范价格操纵行为,促进定价合理化,维护消费者权益。

七、倾力帮扶农村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

继续发挥就业在群众增收方面的主渠道作用,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工作体系,持续做好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帮扶,促进农村低收入人员中未就业人员实现就业,已就业人员稳定就业,保持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有岗位、培训有渠道、增收有延续。

(一)健全完善就业帮扶长效机制

依托江西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数据管理平台对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人群就业状态实施动态监测,加强数据比对分析和部门信息共享,对就业转失业人口及时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持续做好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帮扶,深入实施“131”就业援助服务,为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未就业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推荐至少1个合适的培训项目,促进未就业人员实现就业,已就业人员稳定就业,保持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总体稳定,就业水平稳中提质,就业政策全面享受。

(二)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

支持引导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在帮扶政策上予以优先考虑。加强常态化管理,定期监测就业务工信息,重点加强对脱贫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劳动力的就业动态监测。建立送岗下乡、现场招聘、“一对一”就业援助服务等服务体系,保持脱贫人口就业、务工、转岗信息畅通,保障其失业后及时再就业。

)发挥产业带动就业基础作用

继续发挥帮扶产业对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的基础性作用。依托市县工业园区、乡镇企业,加大农村第二、第三产业带动就业力度,为低收入群体提供更多可持续的就业岗位。完善各类帮扶产业项目的益贫机制,提高产业带动就业的实效。建立健全产业带动就业的相关考核评价标准,加强对相关帮扶企业帮带任务的监督和管理。完善企业吸纳农村低收入群体就业补贴政策,简化补贴流程,提高企业吸纳农村低收入群体就业积极性。

)大力实施以工代赈拓展就业

加大以工代赈投入,扩大以工代赈投资建设领域。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充分发挥以工代赈促进就业功能作用,完善以工代赈促进就业机制,进一步发挥以工代赈在吸纳本地劳动人口就业方面的作用。在项目谋划、资金安排、工程实施中将以工代赈作为一种重要方式统筹考虑,认真做好务工组织、报酬发放和技能培训等工作,实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增收。推动形成以工代赈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发展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

因地制宜完善帮扶车间稳妥发展机制,促进帮扶车间稳定发展。延续帮扶车间各项政策,做好认定、监测、清理以及脱贫人口离开帮扶车间的后续监测帮扶工作。加大对帮扶车间的监测和政策帮扶力度,支持帮扶车间等各类就业载体的费用减免,继续发挥帮扶车间在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上的独特作用,拓宽帮扶车间认定条件。对离开帮扶车间后需要帮扶的低收入对象,及时介入帮扶。

)优化公益岗位就业兜底功能

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完善政府公益性岗位供给机制,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近稳定就业。合理设置并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劳动力,特别是其中的弱劳力和半劳力,动态调整安置条件。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及时纠正查处安置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发放补贴等行为。规范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加强签约规范化管理和工资发放监督管理。推行以“积分制”促进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规范化管理工作,根据每月考核评价结果,因人施策,结合晓康驿站“积分”评定,分类激励约束,促进岗位人员履职尽责,提高工作质量水平。

)完善就业创业政策

1.推进乡村居民就业创业。加强返乡创业载体建设,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鼓励发展共享用工、多渠道灵活就业。发展新就业形态,培育发展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加大对帮扶企业和务工人员的资金支持力度,探索多样化的资金投入和补贴方式,将在外务工人员的住房、交通等生活性补贴有条件地纳入政策范围。

2.全面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加快制定保障残疾人创业相关支持政策,鼓励残疾人通过资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快速增收致富。

3.帮扶监测对象就业创业。鼓励有劳动能力的脱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承包家庭农场和发展电子商务,并在税收、信贷、资金奖补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改善帮扶对象收入结构,显著提升非农业和非工资收入水平。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加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

专栏4 就业创业优化工程

新农人培育工程。加大高素质农民培育力度,切实提高高素质农民培育的针对性、规范性、有效性,提升培训质效。对现有脱贫户及监测对象等弱势群体,逐户了解其职业培训意愿,针对培训意愿和其身体、素质等特点,结合企业用工需求,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制定培训课程,提高就业能力。

公益性岗位保障优化行动。不断完善乡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理、乡村环境卫生清扫、社会治安协管、乡村道路简易维护、村务协理,以及孤寡老人、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等岗位,优先安排农村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就业。

全力支持返乡创业。建设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基地)、集区聚,免费提供给农民工创业。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落实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补贴。对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按规定给予每人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创办帮扶车间,按规定享受税收减免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符合条件的最高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信贷支持。

持续提高社会综合保障水平

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强化过渡期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力度,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兜底功能。

(一)完善兜底救助政策

1.完善低保家庭收入财产认定办法。在过渡期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对参与就业的农村低保对象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参照单人保纳入低保。

2.实施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坚持救助与失业保险相结合、阶段性救助与完善长期政策相结合、健全制度与优化程序相结合,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发挥救急解难作用,做到遇困必帮、有难必救。支持各地建立健全遇困即扶机制。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救助服务。

3.推进城乡社会救助服务均等化。制定城乡统一的救助对象认定办法,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和管理体制,从对象条件、申办流程、管理服务和救助标准等方面,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综合考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人均可支配收入、综合财力状况等因素,合理制定低保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低保对象的监测预警和动态管理,对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给予一定期限的救助延退期,不再符合条件的按程序推出。

提升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建立并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立更加完善的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制度,提标扩面、提质增效。围绕乡村振兴要求,因地制宜,打造一批阳光助残就业(创业)基地、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和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大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加强残疾人康复体系建设,完善落实残疾人医疗康复保障和残疾人康复专项保障政策,深入推进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加强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建设,提升残疾人特殊教育水平。提升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水平。加强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继续大力推进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

1.严格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社保帮扶政策。对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由各县(区)人民政府按100元为基数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在提高缴费档次时,对上述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可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十四五”期间,继续为新增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困难群体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加大财政投入,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领取待遇水平达到180元。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助保贷款困难群体“免申即享续保帮扶计划”,通过跨部门数据共享比对核验困难群体申领条件、主动推送办理,群众无需申请,帮助困难个体中断续费人员续保缴费。
   2.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深化“党建+农村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加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提升县级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机构照护能力。公办养老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基础上,仍有剩余床位的应向社会老年人开放。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健全农村留守等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3.加强对农村儿童的政策关怀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加大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保障力度,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完善基层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继续实施改善农村地区儿童营养、教育条件等政策,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精神健康问题。继续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强对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资助。

(四)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照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加强对因残疾、疾病和年老等原因导致劳动能力丧失的特殊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加强残疾人托养照护、康复服务,尤其是要加强对重度残疾人的帮扶,并在其生活起居、日常事务办理等方面出台相应便利政策和举措。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提升困难残疾人多层次多元化托养服务。

)健全保险保障体系

以现有社会保险体系为基础,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基本生活保障、农业保障和防贫保障体系。

1.分类调整医疗保障帮扶倾斜政策。基本医保实施公平普惠保障政策。在逐步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基础上,大病保险继续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支付。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对不属于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的脱贫人口,取消脱贫攻坚期内超常规措施安排,逐步转为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水稻完全成本保险,持续推进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试点。积极推进农业保险、产业保险、特色产业保险、防贫保险和失业保险。丰富帮扶保险类型,探索农业全产业链和全环节的保险保障方案。积极开发农产品价格指数险等更多适合农村实际情况的保险产品,不断提升农业和特色产业抗风险水平。

3.加强防贫保险规范化建设。坚持开展“慈善一日捐·腾讯99公益网络众筹”活动,继续筹集社会资金,持续做大防贫保险基金,稳固的防贫保险资金池。进一步完善基金运行机制,改进管理方法,规范资金使用,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切实发挥保险防贫作用。

4.推进农村务工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将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村劳动人口逐步纳入失业保险范围。探索农产品期货期权和农业保险联动。加强对保险企业的理赔监督,做到及时足额赔付。

专栏5 保险防贫多元化工程

积极对接农村多元化风险保障需求,丰富面向农村的保险产品种类,实施保险防贫多元化工程。探索发展农产品价格、天气指数等创新型农险。充分发挥保险在农业农村农民灾害风险防范方面的安全阀作用,引导保险企业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和查勘理赔工作,以应对农业农村农民重大灾害及突发事件,明显提升自然灾害防御水平,维护灾区稳定、帮助灾区恢复生产生活秩序、防范群众因灾返贫。积极探索保险业普惠金融业务,为帮扶企业、低收入群体提供融资服务。

全面加强项目资金与资产管理

强化乡村振兴发展投入保障,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强化资金衔接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督管,不断提升资产运营效益。

(一)加强财政资金投入管理

1.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衔接资金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统筹兼顾脱贫村和非脱贫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

2.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做好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衔接,现有财政相关转移支付继续倾斜支持省级重点帮扶村。统筹地方可支配财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领域公益性项目建设。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救助帮扶,通过现有资金支出渠道支持。

3.持续加大产业帮扶资金投入与管理力度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优先用于发展壮大乡村优势特色产业(含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完善乡村产业发展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政策,延续脱贫攻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政策,在调整优化基础上继续实施。完善产业帮扶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产业帮扶资金使用范围,逐步提高产业帮扶发展资金占比,到“十四五”期末,中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产业帮扶资金占比要达到70%以上

(二)做好金融服务政策衔接

1.健全金融服务体制机制。构建有序竞争、优势互补的金融服务体系,引导政策性银行强化对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推动大中型商业银行提升差异化竞争能力,加大首贷户拓展力度;引导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坚守支农支小定位,充分发挥深耕当地的优势,不断提高“三农”金融供给能力。积极策应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优化服务乡村振兴内部营运机制,强化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等考核评估结果的运用,落实涉农信贷尽职免责制度,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完善普惠金融事业部、三农金融事业部等内设机构的建设。

2.切实提高金融服务质效。积极推动金融科技和数字化技术在涉农金融领域的应用,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充分运用各项数字技术开展面向涉农主体的金融服务,开发专属线上产品,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切实提升涉农主体融资便利度。引导银行机构降低涉农主体的实际贷款利率,减少收费,进一步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完善脱贫人口金融产品。健全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审批流程和内控管理,坚持主责任银行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确保应贷尽贷,支持脱贫人口通过发展生产增收致富,努力防控信贷风险。完善防贫保险,为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提供综合性风险保障,防止因灾因病因意外事件返贫致贫,进一步提升保险理赔服务质量,做到应赔尽赔、早赔快赔。

(三)拓宽资金筹措渠道

聚焦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创新投融资机制,打造一批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合作平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的引领作用,在确保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基础上,通过贴息、奖励等措施,撬动和吸引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保险资金更多投向脱贫成果巩固拓展和乡村振兴,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相关基金。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领域开放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鼓励工商资本投入帮扶项目和乡村振兴项目,为二者衔接提供综合性解决方案。鼓励利用外资开展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生态修复、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基础设施等建设。

(四)完善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制度

健全完善扶贫项目资产监管机制,对扶贫资金形成的项目资产,实行“县级统管、行业监管、乡村主管、农户协管的分级定责管护模式。依托相关管理平台和载体,推进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分类摸清各类扶贫项目形式的资产底数,加强扶贫项目资产核查登记管理和运营监督,建立资产台账,实行统一管理。加强资产分类管理,公益性资产要明确管理责任,实现责任到人,确保其继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范资产流失和公有资产私有化。加强各项扶贫项目有形资产的日常管护,确保各项公共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和资产安全。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项目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加大以工代赈力度,鼓励农民参与扶贫项目资产建设和管护。

(五)提高扶贫项目资产使用效益

统筹扶贫项目资产使用,突出特色,改进经营性资产管理方式,增强资产收益能力;改革利益分配方式,逐步完善光伏收益分配方式,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使扶贫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发挥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十、持续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帮扶

继续发动全市各方面力量参与帮扶凝聚起强大的帮扶合力,建立健全社会帮扶长效机制。

1.强化定点(对口)帮扶按照“一村一策”要求,继续推动市县(区)单位履行定点(对口)帮扶职责,精准落实帮扶政策措施,给予帮扶村资金项目、产业发展、稳岗就业、“晓康驿站”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大力支持。发动各级帮扶单位助力“慈善一日捐·腾讯99公益网络众筹”活动,参与定点(对口)帮扶村所在地“小荷工程”结对帮扶,关心关爱帮扶村留守儿童。

2.强化“两代表一委员”帮扶。发动全市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发挥自身优势,支持村委发展村集体经济;帮助农户发展产业、稳岗就业;大力开展困难救助活动脱贫户、监测对象及其他低收入农户中的困难学生、重病患者、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为重点,组织开展捐资助学、医疗救助、生活救助等帮扶活动。

3.强化“万企兴万村”帮扶。支持企业特别是涉农企业结合自身生产经营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有效对接乡村发展需求。组织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动员民营企业参与帮扶。以政治参与、经济回报、社会荣誉为着力点,建立健全企业帮扶的激励机制。优化企业帮扶政策环境,营造企业积极参与帮扶的浓厚社会氛围。

4.强化乡镇商会帮扶。大力倡导乡镇商会开展“举党旗、感党恩、爱家乡、促振兴”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六个一”行动回报桑梓。落实一批资金推动金融性企业提供生产援助资金、信贷担保、贷款贴息,帮助村集体农户发展产业。打造一批产业帮扶家乡发展一个高效产业项目促进可持续发展组建一批专业合作社引导带动农户加入专业合作社组织、入股分红,实现互利共赢。培训一批有技术懂经营的农民指导村委开展实用技术、生产技能、经营管理培训,提高户自我发展能力。解决一批就业吸纳或推荐脱贫劳动力到企业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搭建一个慈善平台开展捐款捐物、捐资助学、扶危济困等慈善活动,帮助农户解决因学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困难。引导企业加大公益资源投放力度,落实公益捐赠税前扣除等支持政策。

5.强化社会组织帮扶。引导支持社会组织资源流向乡村。探索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帮扶信息服务平台,促进帮扶资源与帮扶需求精准对接。支持地方社会组织发挥机动灵活和专业性强的优势,开展针对性帮扶。对接全国性社会组织,鼓励其到我市参与帮扶。宣传推广社会组织参与帮扶典型案例,推进开展社会组织帮扶表彰活动。

6.鼓励开展志愿者帮扶。鼓励引导我市社会各界人士开展爱心捐赠和志愿服务。鼓励和支持我市大学生、专业技术人才、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志愿者,到乡村参加支教支医、科技推广、文化下乡、法制宣传、心理疏导等帮扶活动。鼓励乡贤能人回家乡进行帮扶建设。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平台,畅通志愿服务渠道,强化志愿服务培训,推进志愿服务便捷化和优质化。宣传推广先进优秀志愿者事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7.积极推进公益帮扶。发挥社会公益组织作用,扩大社会帮扶网覆盖面和影响力,推动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稳步开展,形成稳定的公益合作关系。构建政府主导下社会参与、慈善救助、志愿者帮助等多元化社会帮扶体系。

、扎实稳妥开展乡村建设行动

聚焦183行动重点任务,推进以乡村建设为重点的农村现代化,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化生活条件,到2025年,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数字乡村建设初见成效,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一)科学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与管理

基于立足现有基础、适当超前的原则,在落实好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村庄建设边界、历史文化保护控制线、灾害风险控制线的基础上,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明确村庄分类布局,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2022年完成21个省定重点帮扶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23年基本实现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规划应编尽编。加强脱贫村村庄规划管理,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注重村庄风貌引导管控和地域特色延续传承,不搞大拆大建,保护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红色名村和传统民居。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

(二)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1.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聚焦交通、供水、供电、信息网络、冷链物流、能源、防汛抗旱、生态环保和农村儿童安全等基础设施薄弱环节,强弱项补短板,推进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2.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加快构建便捷高效的农村公路骨干网络,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和村内主道建设,有序推进建制村通双车道、窄路基路面改造,加强通村公路与村内道路连接,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加快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升级,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

3.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饮水规模化、标准化建设,加快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加强中小型水库等稳定水源工程建设和水源保护到2025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体系基本建成,良性运行管理目标基本达到,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加强农村防洪排涝水利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河道塘坝整治、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改善河流生态。

4.逐步推进城乡供气一体化鼓励支持各地逐步实施城乡供气一体化工程,助力解决农村居民和企业的用气难题,实现城乡供气“同网同质同价”,补齐城乡基础设施“最后一块短板”,为农村地区发展注入新动能。

5.加快构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推广农村交通、邮政、快递、商贸、供销、电商服务网点“多站合一场站运营模式。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创新农村寄递物流发展模式,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高质量发展。

6.加强农村住房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农房设计水平、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完善农房使用功能,建立农村房屋安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加强农户住房安全日常巡查和监管,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不安全住房和洪灾高风险区住房进行安全性能鉴定。支持建设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

专栏6 农村新基建和能源提质工程

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加大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力度,深化农村宽带网络覆盖,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和建设数字乡村。将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纳入乡村振兴总体规划,推进农村通信管线、通信基站、机房等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到2025年实现“双千兆网络覆盖80%以上行政村。

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推进农村光伏、生物等清洁能源建设。加快新能源汽车下乡入村进程。逐步推进农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减少尾气污染。

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在实现全村村通动力电的基础之上,持续加快农村电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解决频繁停电、低电压等民生问题,推动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满足农村居民的用电需求。到2025年,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5%,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82%。

(三)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1.加快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加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持续推进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推动教育、医疗、文化、就业等公共资源在县域内优化配置,不同层级明确不同建设重点,实现功能衔接互补、资源统筹配置。

2.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完善农村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加快发展面向乡村的网络教育。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多渠道加快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办好特殊教育。扎实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

3.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急救治和应对条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妇幼、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推动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强化智能监控全覆盖,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有条件的地方可提供村卫生室运行经费补助,分类落实村医养老保障、医保等社会保障待遇。

4.健全统筹城乡就业、文化等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乡村延伸。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提升改造,完善配套设施。

(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1.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结合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美化行动,支持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提升,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强化秸秆综合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生态文明乡村,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由基础整治向品质提升迈进。

2.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制定年度改厕计划,有序推进农村改厕。加强无厕户、旱厕户改造和不达标卫生厕所改造提升,选择科学适宜的改厕技术,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到2025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进一步提高,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

3.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持续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区域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广符合农村特点、农民习惯的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模式,因地制宜建设一批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设施。到2025年自然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率达到100%。

4.分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结合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到2025年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以上、力争达到40%左右。

5.健全人居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创新农村环境治理模式,积极推广城乡环卫治理一体化第三方治理模式。大力开展乡村绿化,切实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开展小微湿地保护和利用示范点建设,积极推进实施乡村森林公园建设。加快推进革命老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专栏7 美丽宜居乡村工程

条件薄弱村环境优化升级工程。优化村级人居环境,加强条件薄弱村人居环境建设,建设文明、美丽、和谐乡村。“十四五”期间,新建设一批美丽宜居新村。

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强化工程。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加强村庄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推进就地利用处理。加大垃圾分类设施网点布局和投放力度,做好农村垃圾分类设施的后续管护。鼓励社会公益基金参与农村垃圾分类管理、转运、无害化处理,拓展垃圾分类管理和处理资金来源。加大宣传力度,推进村民垃圾分类投放习惯养成。

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治理人口集中村庄,不适宜集中处理的推进小型化生态化治理和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有序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乡接合部、乡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问题。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标准规范,强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长效化运行维护,鼓励农村污水处理采用投建管运一体化模式。

(五)大力推进培育文明乡风

1.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加强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和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2.繁荣农村文化建立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启动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整合文化惠民活动资源,丰富农民精神文化和体育生活。支持农民自发组织开展“村晚、广场舞、趣味运动会等体现农耕农趣农味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革命老区红色文化,发扬革命精神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乡村生态文化,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实现扶志与乡风文明建设有效衔接,遏制高价彩礼、低俗婚闹、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普及科学知识,推进农村移风易俗。

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平台载体。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开展对象化分众化宣传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自强不息、脱贫致富的典型,定期开展评选榜样、学习典型等扶志活动,并制定相关激励措施,营造“勤奋光荣,懒惰可耻的氛围。借鉴各地扶志的先进经验,积极探索乡风文明、惠民教育、技能培训、人才计划等实践路径,全面提高农村人口增收致富的自我意识。继续鼓励创办“农民夜校”等,引导教育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持续开展感党和“四自(自立、自强、自力、自尊)意识培育等主题教育,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力求实效。

4.完善奖勤罚懒机制。对具有致富能力的新农人在资金筹措、创业就业等方面给予政策的适当倾斜。设置享受帮扶政策的前置条件,督促帮扶对象履行相关义务,对拒不参加劳动以贫为荣的“懒汉加强教育引导,对不孝老爱亲的政策享受者取消相关政策待遇

5.提高乡风文明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培育乡村法治环境。加强部门职能整合,明确乡风文明责任主体。加大对乡风文明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推广“清单制”“积分制等治理方式。

、强化组织实施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将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组织保障、政策保障、技术保障、考核督导保障等工作机制,根据实际需要创新运用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强化组织保障

1.做好领导体制衔接。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的社会合作机制,继续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持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五级书记抓落实机制。充分发挥地方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统一高效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继续巩固和强化乡村工作机制,乡村振兴工作站(室)负责乡村振兴工作的具体落实。

2.做好工作体系衔接。及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效衔接,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双重作用,完善参与路径和渠道,增强帮扶的工作合力。完善行业对口帮扶支援、“万企兴万村和“社会帮扶网工作机制,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程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帮扶事业发展。

3.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顶层设计,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大举措、重大工程纳入“十四五”规划。加强项目管理,建立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实现共建、共享、共用。入库项目由支持种养环节向支持全产业链开发转变。

4.做好驻村帮扶后续衔接。坚持驻村帮扶,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全面向脱贫村、“十四五市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和省市两级红色名村选派第一书记。坚持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在严格落实脱贫地区“四个不摘要求基础上,合理调整选派范围优化驻村力量,拓展工作内容,逐步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将工作重心由“一对一对口帮扶向完善帮扶载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转变,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机制。

5.加强村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建“三化建设,连续五年每年选树一批乡村振兴模范党组织,示范引领全村党组织成为乡村振兴“主心骨。加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建设,持续优化班子年龄、学历结构,提高致富能手比例,选树一批乡村振兴担当作为好支书。持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坚决调整不胜任不尽职的村部。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双带”作用,加大在青年农民特别是致富能手、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鼓励、引导和支持党员创办领办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力争每个村都有一批党员致富能手、每个有劳动能力的党员都有致富项目、每名党员致富能手至少结对帮带1户群众。

6.推进乡村振兴干部培训。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为主线,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要求,聚焦党政领导干部、乡村振兴系统部、驻村帮扶干部、乡村干部等四类部,重点实施“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着力提高基层干部素质,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二)强化政策保障

1.做好政策有效衔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在产业发展、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方面的政策衔接。保持相关政策平稳过渡和不断创新。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加强政策顶层设计,防止政策不到位或迟到位,保持政策稳定性,减少政策朝令夕改和“翻烧饼现象,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做好政策过渡和衔接,实现由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向农户普遍受益转变。在保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新形势分类优化调整现有政策,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

2.加大重点帮扶政策支持。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在资金、人员、机制等方面,实施政策倾斜支持,在产业发展、就业升级、环境优化、消费促进、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保证相关政策供给。

3.健全土地支持政策。严格执行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指导各地在严格保护耕地的前提下,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合理用地需求。过渡期内,支持乡村参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域内调剂,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的统筹使用,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现代种业提升、农村供水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支出,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等。落实好产业发展附属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设施农业可以使用一般耕地、村庄整治和宅基地整理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等政策。

4.优化人才支持政策。延续脱贫攻坚期间各项人才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引导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强化农村人才供给,提高人才管理和服务水平,到2025年基本形成乡村人才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乡村公共服务、乡村治理、农业农村科技等各方面的人才。提高农民(含国有农场农工)科技文化素质,围绕保供、衔接、禁渔、建设、要害、改革等重点任务,以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为重点,加快培养各类乡村振兴带头人。加强对农业农村人才队伍的教育培训和创业指导,开发和引进农村人力资源,推动智力、技术、管理等各类要素下乡。开展农村人力资源普查,建设农村人才数据库和管理平台,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提高人才供给和使用效率。积极培育农村本地本土人才,打造一批“田教授”“农秀才”。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对农业科技推广人员探索“县管乡用、下沉到村的新机制,对县以下农业、卫生、会计、乡村中小学教师、林业工程、水利工程等系列或专业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建立健全干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基层干部创新帮扶方式方法。鼓励和引导各方面人才向乡村流动。

(三)强化技术保障

1.健全技术服务机制鼓励县(区)设立产业技术专家组,积极推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建立产业指导员制度。全面实施农技推广特聘计划。支持供销、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机作业、农资供应、产品营销等农业生产性服务,引导各类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

2.推进数字技术治理。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帮扶领域融合集成创新应用,升级帮扶开发信息系统,增强功能,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整合运用帮扶开发数据,共享和比对分析数据,及时准确做出帮扶决策。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连接、跨界、重构、共生等功能,有效整合帮扶资源,拓展帮扶渠道,创新乡村治理模式,以智提质,以智图治,以智谋社。

(四)强化考核监督保障

1.建立考核评估机制。过渡期内,每年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持续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责任,保障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脱贫成效巩固。

2.科学开展考核评估。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与县乡综合考核做好衔接,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对缺乏农业资源的功能区,因地制宜制定相关考核标准。加强帮扶舆情管理。优化12317等平台管理,及时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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