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各项重大举措,紧密围绕建设法治新余总目标,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现将2023年我局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思想引领,完善制度机制
1.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支部学习重点内容。发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164本,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到每名党员。采购《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2023)》42本,局班子成员人手一册,并将读本发放至各科室、局属单位开展自学。邀请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师资库”讲师深入乡镇,为农民群众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
2.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是涉及全局“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全部事先经纪检组审定,最后经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省直接下拨县区的除外),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弘杰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防范法律风险、解决法律问题的作用,全局所起草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及涉及法律事务的合同事项均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2023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案件)的指导讨论9起。法审、咨询19件(起),为我局依法行政起到了参谋作用。今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开展普法宣传,助推全民守法
1.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印发《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普法工作要点》明确了普法任务和责任。局相关科室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采取不同形式开展了法律法规的宣教活动。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0期。
2.积极开展系统内普法宣传活动。在局临街面电子显示屏及新余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展播“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28民法典、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海报、宣传片,宣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江西省农村村民自建房管理办法》、《江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以有形的阵地宣传让机关干部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积极组织“百万网民”学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先后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知识产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等各专场竞赛学习活动。截至目前,统计参加各专场竞赛活动人数达610余人次。12月中旬组织局干部职工参加2023年度江西省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试,参考人数135人,通过率100%。
3.坚持农村普法目标导向,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以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为抓手推进农村普法工作。截止2023年底,我市已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370户,已认定示范户的行政村367个,覆盖行政村比例88.43%。推荐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典型案例3例。结合春耕备耕,宣传农业种养技术同时开展农业农村普法,开展了农业“三下乡”、“宪法进农村”等活动。
4.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宣传力度。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宣传力度,安排专人及时向市依法办等报送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新闻稿件。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上稿7篇、农业农村部网站上稿2篇,新法治日报上稿1篇、江南都市报上稿1篇、法治江西网上稿1篇、省农业农村厅网站上稿5篇、新余依法治市简报上稿3篇。
(三)扎实做好“放管服”改革
1.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对我局2023年度“三个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建立健全“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以贯彻落实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系统行风建设,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2.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了新余市农业农村局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证明事项7项,对涉及3个事项、10项证明材料,制作了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并将清单在局网站进行公示,明确凡是清单里的证明事项,全部实施告知承诺制,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确保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到实处,惠及群众。
(四)严格执法,加大重点领域打击力度
1.加强重点领域监管。2023年我局开展了“农资打假”“非法捕捞专项整治”“夜鹰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涉农违法行为。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452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企业门店1160家次,办结农业违法案件61起,为我市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坚定的法治保障。支队组建了四大队专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查办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其中黄某某草莓药物超标案例被选为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认真落实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工作部署,持续优化监管新模式,制定并公开我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联合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对我市肥料、农药进行联合抽查计划,牵头抽查任务1项,参与抽查任务2项,对抽查到的5户经营主体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全部录入系统并公示,公示率100%。
3.在严格依法履职的同时,凸显执法温度。针对群众反映的涉农纠纷问题,农业执法人员认真核实事实,耐心调解矛盾,动之以情,成功调解12起农资纠纷案和1起畜禽买卖纠纷案,为农民朋友和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4万元,最大限度的降低了农民损失。2023年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荣获“第五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称号。
(五)强化监督机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在日常巡查、调查取证、案卷制作、文书送达等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记录;使用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客观、真实、准确地记录执法活动,并做好执法文字记录,规范做好执法文书和音像记录资料的保存、管理、使用。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证件以及处罚数额较大的案件,必须经过市局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今年我局共组织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审理9件,有效地防范了行政复议和诉讼风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普法宣传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力度和范围小。有些普法现场活动开展时间短,面不够宽,社会影响还不深和范围小,活动的实效性有待提高。
2.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农业农村工作日益复杂,行政执法管理覆盖面大幅增加,执法任务加重。行政执法和法制机构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市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职能,持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水平。一是推进依法行政水平提升。继续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依法行政决策,提升依法履职水平。二是持续开展农业农村普法。结合春耕备耕生产等重要时间点,持续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普法工作。3月上旬邀请“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入库讲师走进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开展专场理论宣讲活动。3月中旬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宣传新施行的《江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满足农民群众在家门口获得法律服务的需求。
赣公网安备 360502020000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