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5-06-25 10:04 来源:新余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新余市医疗保障局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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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部署,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医保建设,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力推进。现将我局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优化政府职能。领导重视,成立了法制新余建设暨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局领导担任副组长,设立专职联络员一名,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权力清单,明确权力边界,保障行政决策符合法定权限,同时也给行政决策提供法制保障;明确行政执法流程,参照国家局《江西省医保基金监管飞行检查操作规程》,制定出符合新余实际的行政执法流程,做到遵守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确;全面落实我市基本公共服务清单,针对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相关领域的具体整改条款,逐一整改并不断提高,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2.加强政府立法。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由执法科室带头组织学习,并组织执法岗位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讨论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深入理解《条例》出台的意义和内涵,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做到“全面知法、熟练用法、严格守法、严肃执法”。

3.提升知法守法。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以及全局干部职工法治工作培训会议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最新重要指示精神,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学有所得、学有所思、学有所悟,要将所学的法治精神融入日常的工作当中,目前已开展2次;邀请法律专家为全局干部职工授课1次,专题学习“尊崇宪法敬畏宪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一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好干部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水平”习近平法治思想课,提升广大干部法律知识理论水平;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与“百万网名学法律”普法答题活动6次,全局干部职工参与率100%。

4.严格行政执法。扎实开展精神病医院领域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对33个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抽查检查,追回违规医保基金461292.05元,行政罚款415642.55元。联合市卫健委做好2022年飞检问题清单自查自纠工作。全市35家定点医疗机构主动依单自查自纠,共自查出违规金额74.40万元。极配合省飞检组来余开展飞行检查,共查处5家医疗机构,涉及违规医保基金137万余元。2023年打击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工作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全市共处理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389家,暂停医保服务协议5家,公开曝光违规案例84例,拒付及追回2722.13万元,行政罚款82.01万元。

(二)持续深化改革,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拓展线上服务工作办理渠道。全市网厅使用单位1025家,网厅办件量每月1500件左右,大力推进医保事项全程网办,真正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稳步提升,截至10月底,我市医保电子凭证激活89.32万人,整体激活率75.26%,结算率43.92%。市人民医院、市妇保、分宜县人民医院已上线移动支付应用;1-10月通过微信公众号接待2900余人,回复信息6400余条;当前省内及跨省转移接续申请办结2575件,办结时效做到10至15个工作日。

2.构建“医保+”联合监管模式。与卫健、市监、公安等部门协同发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精神病乱象专项整治等行动,配合市公安部门提取意外伤害、交通事故等医保结算数据3000多条,查实涉嫌欺诈骗保的参保人员1名。并根据省局关于进一步配合做好欺诈骗保专案侦办工作的要求,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违规使用双通道药品“奥希替尼”的人员核查工作。

3.做好关破改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障工作。联合财政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关破改及困难企业参加医疗保险情况申报工作的通知》,市本级共受理了市属关破改困难企业共83家申报材料,经认真审核,将市本级12467名关破改困难企业职工纳入保障范围,合理保障了困难企业职工医保待遇。

(三)落实依法行政,努力实现发展成果人民共享

1.打造四级经办体系,简化办事流程。印发《新余市高频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及市县(区)通办工作方案》,梳理明确12项高频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为“一网通办”及市县(区)通办事项。在全省医保政务服务经办事项20条的基础上,梳理16项经办事项在乡镇可办理,13项经办事项村(社区)可办理,打破经办服务参保地域、空间的限制。全市39个乡镇(街道)和513个村(社区)全部实现医保代办服务。门诊特殊慢性病个人可选定点医疗机构从1家增至3家。落实免证明材料、零跑路办理措施,实现“承诺制”自助备案,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达到84%以上。截至12月底,我市共有925家医药机构可提供省内和跨省医保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其中医疗机构611家、零售药店314家,较去年增长了21.5倍。实施“智慧医保”村村通工程,全市使用村村通设备结算429家,总计结算412620笔,使用率99.07%,打通了医保经办服务“最后一公里”。

2.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经办服务。推行“综合柜员制”改革,截至10月底,市级经办大厅通过一窗式服务共办件45521件,预约服务506人次、延时服务计1023人次,办结率100%;开展“大比武、大练兵”活动。把比武练兵与日常业务连续起来,多渠道将“学、练、干”合一的练兵模式融入实际工作中。强化医保电话咨询闭环管理。合理统筹,科学设置医保经办咨询服务电话,明确咨询服务范围,建立健全接听、办理、反馈全过程“闭环”管理制度。

3.提升信息化水平,拓展“线上阵地”。目前全市网厅使用单位1025家,网厅办件量每月1500件左右,大力推进医保事项全程网办,真正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稳步提升,截至10月底,我市医保电子凭证激活89.32万人,整体激活率75.26%,结算率43.92%。市人民医院、市妇保、分宜县人民医院已上线移动支付应用;1-10月通过微信公众号接待2900余人,回复信息6400余条;当前省内及跨省转移接续申请办结2575件,办结时效做到10至15个工作日。

(四)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1.加大“挂点帮扶平安创建村”帮扶力度。加大对挂点帮扶平安村建设的帮扶力度,今年以来,局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多次带队下村,听取村干部及村民代表的诉求,实地了解村民在工作和生活中所遇到的问题,并逐一解决;开展法治宣传工作2次,让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2.稳妥做好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恢复基本医保公平普惠功能、巩固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规范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明确救助费用范围,按规定做好分类救助。2023年,新余市共资助低收入人口36718人,其中全额资助2958人、定额资助33760人。全市脱贫人口19702人,已全部参保,参保率100%。做好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监测工作,定期将人员信息推送给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今年1至10月,共推送医保监测数据2.5万余条,做好了防返贫预警信息数据共享工作。

3.重视信访舆情,积极回应民意诉求。切实把信访舆情工作作为事关医保改革发展大局的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及时解决民意诉求,防范化解矛盾隐患。紧盯医保重点领域信访工作,做好政策衔接,切实保障退役军人医疗救助待遇,避免了退役军人赴省上访事件。今年以来,全局共受理各类信访件139件,已全部结案,无医保领域信访积案。加强正面舆情引导,2023年至今省局共发布舆情周报39期,新余上榜正面舆情23期,去年7月至今无我市负面舆情,今年一至三季度政务信息上稿数量全省排名第一。网上舆情办理及时率和群众评价满意率均100%。

二、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作为新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国家局、省局各项法治工作正在进一步规范和调整之中,所以,推动有关法治工作相对滞后。
    2.我局人员编制较少,没有专门科室和专人从事法治工作,导致各项法治工作制度不够规范、进展不够迅速。
    3.我局缺乏法律专业人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还亟需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完善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夯实医保基金管理基础及推动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正确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强化法治医保工作建设,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遵守法定程序,自觉接受监督。

(二)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推进行政监管、经办稽核、基金监测“三位一体”监管机制,夯实基金监管责任。扎实开展基金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智能审核、智能监控运用,提升监管精准度和监管效率。压实县区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切实提升监管最大效能。

(三)持续完善医疗保障待遇制度。全面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加快推进“两病”用药处方线上流转,实现“两病”患者凭处方选择医药机构取药和配送药品。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抓好慢性病精细化管理工作。

(四)稳步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做好DIP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口腔种植类专项治理和药品、耗材集采、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等工作。做好双通道政策落地,加强双通道资格医药机构管理工作。持续推动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有序推进医保引导分级诊疗。推动院内集采预警系统建设工作,试点医院总结经验,并适时向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推广。

(五)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持续深入开展我市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提升“四级经办”医保服务精细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梳理优化全市一体化经办流程和服务事项,实现高频医保服务事项的“一网通办”及市县(区)通办。探索与商保公司合作开展我市基本医疗保险DIP付费特病单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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