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粮食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4-02-27 11:32 来源:新余市粮食局 作者: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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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粮食法治建设,有效推进粮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新余市粮食局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及责任清单》,将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纳入清单,列入局党组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基层党支部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交流研讨6次,干部职工大会、“三会一课”4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1期。较好地实现了理论学习的全覆盖全落实。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余市粮食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干部。印发《新余市粮食局2023年依法治粮工作要点》《新余市粮食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开展多种形式学习贯彻活动,举办民法典知识讲座、参加网上法律知识考试、举行宪法宣誓仪式等。

(三)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制定《新余市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性粮食出库监管工作的通知》《新余市2023年粮食购销领域定期巡查工作方案》《新余市开展“强监管严执法重处罚行动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地方储备粮销售出库监管,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累计开展执法检查75次,发现问题35个,落实整改到位35个,立案核查33起,行政处罚33起,罚没款81.24万元,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有效维护粮食流通领域公平公正法治环境。

(四)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建立矛盾问题排查常态化工作机制,结合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两节”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着力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以《信访条例》为遵循,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依法推动信访事项就地解决。2023年共接来信来访10件,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信访结案率100%。

(五)加大力度普法宣传。制定普法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对粮食经营者、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菜单式”普法。结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纪念日、世界粮食日、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律进粮食企业、社区、乡村振兴帮扶点活动,摆摊设点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宣讲。5月31日,邀请专职律师深入乡村振兴帮扶点渝水区水北镇泉塘村委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11月16日,举办“双百”法治宣讲活动,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主题进行专题辅导。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粮食法治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新形势新要求相比,同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粮食法治宣传教育仍需加强。广度和深度不够,普法对象主要为调查对象和服务对象,普法覆盖面较为狭窄。创新力度不够,宣传手段和方式较为单一,使用新媒体宣传有待提高。普法宣传“接地气”不足,普法内容与工作需求、群众联系性不强,通过案例讲法说法形式还不够丰富,调查对象的法治获得感有待提高。

(二)粮食执法水平仍需加强。随着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工作的不断完善,对执法人员数量、专业知识储备及执法程序运用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粮食执法人员仍需加强培养,实践经验和操作能力仍需锤炼和提高,执法检查和日常核查覆盖面仍需不断扩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以上率下学法用法。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重要文件和粮食法律法规,充分抓住党政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普法意识,发挥表率带头作用,推动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的发展政绩观。

(二)持续创新粮食普法宣传方式。积极推动粮食普法和粮食业务相结合,推动粮食普法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扩大普法覆盖面;整合线上、线下宣传资源,利用门户网站、新媒体等方式,丰富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效果。

(三)持续加大粮食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粮食法治监督机制,加大粮食执法监督力度,把常态化开展“双随机”抽查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措施,加大粮食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粮食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持续加强粮食执法力量建设。鼓励符合粮食执法证报考要求的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进一步充实我局粮食执法骨干,鼓励支持粮食执法人员参与上级粮食部门统计执法培训和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丰富和积累粮食执法经验,不断提升粮食执法人员自身的理论修养和办案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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