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0年第1号
为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提高政策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和实施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等规定,新余市财政局编制了《2020年新余市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年新余市执行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0年新余市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
《目录清单》中的收费项目为2019年7月20日起在我市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由全市各执收部门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得收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执行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发生变化,市财政局将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发布。
监督电话:0790-6436033
附件:1.2020年新余市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2020年新余市执行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3.2020年新余市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4.新余市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新余市财政局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