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府字〔2021〕39号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潘丽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潘丽云同志任仙女湖区管委会主任、江西省职业教育园区管委会主任;
李碧海同志任市体育局副局长;
曾羽同志任市粮食局副局长;
免去钟自根同志的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小毛同志的市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新余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0日
余府字〔2021〕39号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潘丽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潘丽云同志任仙女湖区管委会主任、江西省职业教育园区管委会主任;
李碧海同志任市体育局副局长;
曾羽同志任市粮食局副局长;
免去钟自根同志的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小毛同志的市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新余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