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府字〔2021〕37号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徐诗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徐诗龙同志任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局长;
免去章丽萍同志的仙女湖区管委会主任、江西省职业教育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何耐平同志的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建华同志的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罗艳兵同志的市能源局局长职务;
免去胡雅坤同志的市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旻同志的市新宜吉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敖志明同志的分宜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新余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