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环保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的通知》(赣环水字〔2017〕6号)要求:各地要在地级政府网站或生态环境部门网站及主要媒体,发布行政区域内水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各县(市、区)排名情况。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1-11月新余市各县(区)、管委会水质指数月排名如下:
表1各县(区)、管委会1-11月水质排名
排名 |
县(区)、管委会 |
水质指数 |
首要污染物 |
1 |
渝水区 |
4.44 |
|
2 |
高新区 |
4.73 |
|
3 |
仙女湖区 |
4.96 |
总磷 |
4 |
分宜县 |
5.32 |
总磷 |
备注:①排名按照水质指数由小到大排序,数值越大表示污染程度越重;②首要污染物为超标频次最多或污染类别最大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