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生活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 11776 元,比上年增长 16.0% ;农民人均纯收入 5010 元,增长 16.0% 。城镇集体以上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22756 元,增长 23.7% 。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 38.8% ,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 51.0% 。年末城乡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分别达到 29.53 平方米 和 50.05 平方米 。

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加大。 年末全市从业人员 66.32 万人,比上年增加 2.45 万人,其中:第一产业 21.05 万人,增加 0.02 万人;第二产业 22.98 万人,增加 0.30 万人;第三产业 22.29 万人,增加 2.13 万人。年末城镇集体以上单位在岗职工 8.79 万人,比上年增加 0.13 万人。建立再就业小额贷款财政贴息激励机制,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 2.18 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0.71 万人,其中“ 4050 ”人员 859 人。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 1.41 亿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2.1 万人,跨市劳务输出 18.25 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 4.5% 。
社会保障事业继续完善。年末全市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 14.10 万人,比上年末增加 1.62 万人。全年共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3561.3 万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3.38 万人。农村低保制度全面建立,发放农村低保金 1615.9 万元,享受低保人数 3.49 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 18.6 万人,增加 3.5 万 人。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数为 12.64 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 10.58 万人,增加 0.08 万人。工伤保险的人数为 11.64 万人,增加 1.56 万人。生育保险的人数为 10.40 万人,增加 0.30 万人。经济适用住房竣工面积 1.21 万平方米,廉租房受益户数 1092 户。农村民政部门医疗救助人数 3.08 万人次,城市医疗救助 0.15 万人次。
社会福利事业稳步发展。年末共有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院床位 1010 张,收养各类人员 708 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 44 个。全年通过销售社会福利彩票 1893.5 万元,筹集社会公益金 662.7 万元。全年接收社会捐赠款 25.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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