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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三期技改主体区炼钢、热轧、公辅消防系统工程
来源:江西省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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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6/27
  招标编号:招发〔2008〕010号
  
   开标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所属地区:江西省
  
   详细内容: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就三期技改主体区炼钢、热轧、公辅消防系统工程自行组织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凡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均可以参加招标。
  
   1、招标内容:新钢三期技改主体区炼钢、热轧、公辅消防系统工程,该项目拟采取总承包方式,范围从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货、非标件的加工制作、施工安装、设备调试(含设备一次装油)、空载联动试车、热负荷联动试车、技术指导、达标、验收(报审报验)、技术服务、人员技术培训和质量保修等全过程工作(EPC总承包方式)。
  
   工期要求:炼钢、公辅消防系统工程于2008年9月中旬前建成投入使用;热轧消防系统工程于2008年10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招标企业应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资金须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和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与施工承包的能力。
  
   2.2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
  
   日期:2008年6月27日至7月1日,每天8:00-17:30(北京时间,含法定节假日),投标报名时即可索取《资格预审文件》。
  
   4、投标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8年7月2日上午11:00时前。
  
   5、递交投标资格预审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江西省新余市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招标办(机关大楼405室)。
  
   招标文件售价:伍仟元整/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投标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才被允许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招 标 机 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新余市
  
   邮 编:338001
  
   联 系 人:李频 汪嵩高 杨惠芳
  
   联 系 电 话:0790-6294408 6293080 13879098278
  
   传 真:0790-6293080
  
   电 子 信 箱:wangsg528@163.com
  
   开户名: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市工行新钢办
  
   帐 号:1505202109022100106
  
    
  
  
  
   200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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