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市政府就落实水西、河下收费站计重收费和规范月票车辆管理工作发出通告。
通告指出,清宜公路是我市管理的惟一一条收费经营公路,是全市交通物流的大动脉,是冲刺“工业1500亿”、实现“两个率先、一个努力”目标、推动人口小市向经济强市跨越的干线公路走廊。为进一步车辆通行费的计量方式,降低合法运输车辆运输成本,提高清宜公路收费还贷及建设项目筹资能力,充分体现“多用路多交钱,少用路少交钱”的原则,确保车辆交纳通行费公平合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决定自7月22日9时起,凡通过水西、河下两收费站,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交纳车辆通行费的所有车辆,必须按计重标准交纳通行费;月票车辆执行原收费标准,但当购买月票的载货类车辆车货总重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以上时,以计重收费标准按趟次全额收费。
通告还强调,对长时间滞留车道、拒不缴费、蓄意滋事、强行冲卡等扰乱收费秩序、不服从现场管理的车辆,由公安、交警、路政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精神,予以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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