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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2007年第二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公告
来源:市长热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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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07/25

新余市2007年第二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公告

为稳定开展经济适用住房住房销售工作,保证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的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2007年第二批经济适用住房约400套,位于仙来西大道北侧,长红生活区西侧盛德世纪花园。户型有二室二厅和三室二厅两种,其中二室二厅有建筑面积70平方米和72.07平方米的两种;三室二厅建筑面积89.74平方米。

二、销售价格

最高限价为每平方米900元。楼层差价按房改售房楼层系数调节。

三、申请时间

2007717——726(双休日照常上班)

四、申请条件

一、一对夫妇及其同住的未婚子女为一个申购家庭(含单亲家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居民或职工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具有本市城市户口,家庭人均年收入9600元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8平方米(含,下同);

(二)具有本市城市户口,年收入在9600元以下,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8平方米,且已到晚婚年龄即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

(三)第一批已申请公示的家庭不需重新申请,直接进入第二批摇号;第一批中签家庭(含轮候家庭)已放弃购房的不能参加第二批摇号;第一批申请未中签的家庭如放弃参加第二批摇号,必须到当地居委会登记。

五、申购程序

(一)申请人(申购家庭)到居住所在地社区居委会领取《新余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评议申请表》。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新余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评议申请表》交社区居委会核实公示后,再填写《新余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经社区居委会盖章证明后,由社区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复审。

六、街办、居委会受理、审核、公示时间安排

717731各居委会完成调查、评议、初审、公示(第一榜)

727下午6点钟前报街道办事处,同时将申请评议表、审批表各一份上报市房管局

8286街道办完成复审及公示(第二榜),同时将公示表报市房管局

8789房管局核实审定并完成申请家庭情况录入电脑程序的工作

810814在政府网、新余日报公示(第三榜)

七、申请人应提供如下资料:

1、家庭常住户口簿;

2、家庭成员身份证及照片;

3、现有住房的产权证及租赁契约;

4、要求出具的其它相关资料。

联系电话:6449945   6420208

八、820公开摇号。

特此公告

 

 

 

 

 

新余市促进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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