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2007年第二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公告
为稳定开展经济适用住房住房销售工作,保证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的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2007年第二批经济适用住房约400套,位于仙来西大道北侧,长红生活区西侧盛德世纪花园。户型有二室二厅和三室二厅两种,其中二室二厅有建筑面积70平方米和72.07平方米的两种;三室二厅建筑面积89.74平方米。
二、销售价格
最高限价为每平方米900元。楼层差价按房改售房楼层系数调节。
三、申请时间
2007年7月17日——7月26日(双休日照常上班)
四、申请条件
一、一对夫妇及其同住的未婚子女为一个申购家庭(含单亲家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居民或职工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具有本市城市户口,家庭人均年收入9600元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8平方米(含,下同);
(二)具有本市城市户口,年收入在9600元以下,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8平方米,且已到晚婚年龄即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
(三)第一批已申请公示的家庭不需重新申请,直接进入第二批摇号;第一批中签家庭(含轮候家庭)已放弃购房的不能参加第二批摇号;第一批申请未中签的家庭如放弃参加第二批摇号,必须到当地居委会登记。
五、申购程序
(一)申请人(申购家庭)到居住所在地社区居委会领取《新余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评议申请表》。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新余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评议申请表》交社区居委会核实公示后,再填写《新余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经社区居委会盖章证明后,由社区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复审。
六、街办、居委会受理、审核、公示时间安排
7月17日—7月31日各居委会完成调查、评议、初审、公示(第一榜)
7月27日下午6点钟前报街道办事处,同时将申请评议表、审批表各一份上报市房管局
8月2日—8月6日街道办完成复审及公示(第二榜),同时将公示表报市房管局
8月7日—8月9日房管局核实审定并完成申请家庭情况录入电脑程序的工作
8月10日—8月14日在政府网、新余日报公示(第三榜)
七、申请人应提供如下资料:
1、家庭常住户口簿;
2、家庭成员身份证及照片;
3、现有住房的产权证及租赁契约;
4、要求出具的其它相关资料。
联系电话:6449945 6420208
八、8月20日公开摇号。
特此公告
新余市促进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