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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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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9/29
  一、燃气缴费标准
   根据新余市物价局余价字[2007]56号文件规定,燃气收费标准如下:
   1.居民生活用气:1.15元/M3
   2.公共福利性用气:1.30元/ M3
   3.经营性用气:1.43元/ M3
   二、燃气缴费时间、地点:
   1.缴费时间:8:00----17:40
   (注:按市政府规定作息时间规定,双休日、节假日照常缴费)
   2.缴费地点:
   A:城北缴费网点:(北湖中路111号)
   B:城南缴费网点:(中心幼儿园斜对面)
   C: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农村合作银行各营业网点
  
 
责任编辑:李勇 [ 写信到编辑信箱 ] 打印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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