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卡须知
1、普通卡;不限对象,不记名,不挂失,每卡收卡金20元,每次最低充值30元,可跨月、跨年多人使用,每人乘车收费0.9元/次。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IC卡出售充值点或指定代办点购卡和充值。
2、学生卡:发放对象:全日制初中、高中在校生。为记名卡,每卡收卡金20元,每次最低充值30元。只限本人、可跨月使用,每次乘车收费0.4元。办卡时须带上户口本、本学期报名缴费收据及2张1寸免冠彩色近照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IC卡出售充值点办理。可到指定代办点充值。每年9月份带IC卡及本学期报名缴费收据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IC卡出售充值点年审,逾期不审该卡自动无效。
3、老年卡:发放对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为记名卡,每卡收卡金16元,每人每年免费乘车1440次,只限本人使用。办卡须带身份证原件和2张1寸免冠彩色近照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IC卡出售充值点办理。每年12月份带IC卡及身份证原件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IC卡出售充值点年审,逾期不审该卡自动无效。
4、爱心卡:发放对象:双目失明及下肢明显残疾的人员(含残疾军人、残疾警察)均可办理。为记名卡,每人每年免费乘车1000 次,并只限本人使用。带残疾证原件、身份证、2张1寸免冠彩色近照、交纳20元卡金可办理。每年11月份带IC卡及身份证、残疾证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IC卡充值点年审,逾期不审该卡自动无效。
5、小学生卡:发放对象:全日制小学在校生,为记名卡,每卡收卡金20元,每人每年免费充值1000次。只限本人使用。办卡时须带户口本、本学期报名缴费收据及2张1寸免冠彩色近照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IC卡出售充值点办理。每年9月份带IC卡及本学期报名缴费收据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IC卡出售充值点年审,逾期不审该卡自动无效。
二、挂失须知
1、学生卡、小学生卡挂失和补办新卡,须带IC卡收据和本学期报名缴费收据及1张1寸免冠彩色近照并交纳卡金20元。
2、老年卡挂失、补办新卡,须带身份证和IC卡收据及1张1寸免冠彩色近照并交纳卡金16元。
3、爱心卡挂失、补办新卡,须带身份证、残疾证和IC卡领卡单及1张1寸免冠彩色近照并交纳卡金20元。
挂失后原卡内金额(次)可转入新卡,原卡自动失效。
三、退(换)卡须知
1、普通卡:持IC卡押金收据和IC卡,按1元/月收取折旧费(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收取)。人为损坏IC卡不退,售出时间超过20个月的IC卡不退。卡内余额不退。
2、非人为损坏的IC卡一年内免费更换新卡,使用一年以上或人为损坏的IC卡,普通卡更换新卡时须交20卡押金。学生卡、爱心卡、小学生卡卡金为20元,老年卡卡金为16元。
3、更换新卡须收回旧卡,旧卡内余额(次)转入新卡。学生卡到期不能使用者,可将卡内余额转入普通卡。
四、IC卡服务营业网点:
① 新余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IC卡充值点
② IC卡流动充值服务车
服务时间及地点:
每周星期一 9:00 -- 16:00 城南电影院门口
每周星期三 9:00 -- 16:00 城东新余经济开发区
每周星期五 9:00 -- 16:00 新钢公园北村
五、注意事项:
1、请保管好IC卡卡金收据。办理新卡后,须在一个月内领取,否则,该卡作废;
2、请妥善保管好IC卡,不要弯折卡体损坏卡面,不能将IC卡置于高温、高压、强磁场、雨水等环境;
3、乘客充值后请及时在验卡机上确认IC卡内充值余额;
4、如果你在使用IC卡乘车时,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IC卡管理科联系(电话:6443737)。
5、办理学生卡、小学生卡、老年卡须在第二天领卡,普通卡即可领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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